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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不貪無住福勝分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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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 前文說過真實的菩薩,要通達無我法(見十八分),又說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見二十五分),此我無我法,甚深難明,因此以菩薩行業布施,以顯般若之理。

     此分的校量功德,不是與凡夫布施的功德做比較,而是菩薩與菩薩修行階次不同的校量。

    菩薩能知一切法無我,就能證得“無生法忍”,以此住心無住的内證,廣興佛事,度無人之衆生,得無我之佛果。

     一、無我無法證無生忍。

     二、菩薩所作不貪福德。

     《金剛經》的前二十六分都在剖解“真空”之理,要發無上菩提心者,須知世出染淨聖凡,乃至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當體全空,并沒有個“實我”的存在。

    菩薩若能會得“空不住空”,“我無我法”,二者皆能忍可(即真正印可我法二執皆空,得無住智慧,謂忍可)。

     一、無我無法證無生忍 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此寶施之菩薩,為有得心,心量有限的功德,是無法與得忍的菩薩相比的。

    因為得忍的菩薩,已忍可一切法無我,無為心遍及三千恒河沙界,心體無滞,來去自由,不行小道,能弘布三寶功德,無有邊畔。

    《六祖壇經·般若品》: 善知識!世界虛空,能含萬物色像。

    日月星宿,山河大地,泉源溪澗,草木叢林,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一切大海,須彌諸山,總在空中。

    世人性空,亦複如是。

    善知識!自性能含萬法是大,萬法在諸人性中。

    若見一切人,惡之與善,盡皆不取不舍,亦不染着,心如虛空,名之為大,故曰摩诃。

     善知識!迷人口說,智者心行。

    又有迷人,空心靜坐,百無所思,自稱為大。

    此一輩人,不可與語,為邪見故。

     我們稱菩薩為“菩薩摩诃薩”,摩诃名大,見一切人,不論善惡,盡皆不取不舍,亦不染着,生愛憎邪念,就如經文所言:“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

    ”此分以寶施菩薩和得忍菩薩所得的功德做校量,兩者都是菩薩,不同的是,寶施菩薩是在凡夫位者,隻是依文解義的知解,未真正證得一切法空,所以行布施時,心未離相,仍舊循着有生有滅的陋習,如此着相行施,功德即成有漏之福德。

     在第十四分,佛陀以己身為歌利王割截身體,因無我等四相,心不嗔恨……又雲五百世做忍辱仙人……菩薩為利益衆生故,應如是布施。

    十四分以佛陀明真空妙理,遠離我等四相,行利益衆生事。

    《圓覺經》: 認一切我,為涅槃故。

    有證有悟,名成就故。

    譬如有人,以賊為子(此愛涅槃,而憎生死,即未離妄想執着,反為其害,名之為賊);其家财寶,終不成就。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

    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别憎生死,名不解脫。

     有我即生我見,由我見妄起我愛執着,于菩薩行道,如膠着手,無法攀進上升,所以佛陀于《金剛經》中,一而再,再而三,反複申述無我無法實相的重要。

    權教菩薩,依事相修六度時,如果不能解佛所說的“無住”妙理,就像此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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