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三上
單提中九十三十同一提篇。
但因财事有無故使類分前後。
欲使結犯易明忏法無濫故也。
初戒(佛在釋翅壞國。
象力比丘與外道論議。
不如便反前語。
至僧中問複反前語。
因制)。
戒名中注戒标雲故妄語戒。
疏釋雲。
言非稱實為妄。
彰在于口為語。
非心不犯名故。
今雲小者對大為言。
但離初篇所列聖法已外一切皆歸此攝。
大局小通。
尋之可解。
叙意中。
初叙數犯以興歎。
加以下二明心境以勸修。
初中上句牒示。
喜字去呼好也。
良下釋所以。
六識構造為能熏。
藏識含受即所熏。
識中之種故名識種。
上二句明惑重。
故下二句明起業。
塵境即下引見聞等。
虛構事無稽實即是妄語。
不下二句明迷苦。
上句謂不念生死。
下句明悠悠度世。
以下三句傷歎。
上句蹑上虛度。
下句示後苦報。
安生猶言居世也。
然沙門居世修道為急。
縱妄守愚自以為要臨終神昧任業牽生。
故雲當死等。
當将也。
排遣也。
對治智勝業則可排。
對治有二。
一者事行抑制則能伏業。
二者理觀明照則能滅業。
以人之将死善惡相現惡強善弱。
神随業往。
況無少善。
豈能排之。
次勸修中即明教急。
上二句标定。
下二句配釋。
但使等者釋上次句。
不論等者釋上初句。
律雲。
若不見.不聞.不觸.不知。
是中見想.聞想.觸想.知想.彼便言我不見.不聞.不觸.不知知而妄語者波逸提。
若論妄語境虛成犯于義易知。
今此境實違想亦犯。
教唯約心。
制急可見。
虛實俱犯故言一切。
犯緣中。
三是妄業四即故為。
釋中初科。
多論四句。
初句具列餘句例作。
應雲二是妄語是兩舌非惡口(傳他此語向彼說以不實故是妄語。
作分離心故是兩舌。
軟語說故非惡口)。
三是妄語非兩舌是惡口(不實粗言不作分離心是)。
四是妄語是兩舌是惡口(此上可知)。
初句單配唯局此戒。
中二雙犯則涉兩戒。
第四俱犯則通三戒。
言有無者妄語四句齋有。
兩舌惡口初句都無。
中二各一。
第四方具彼論作句。
在兩舌戒以兩舌為頭。
餘二指略。
今鈔準彼就妄語列之。
則知三戒皆具四句。
但以本戒為頭。
曆之可解。
成論中口有四業。
上文但明三種離合。
故引釋之。
言绮語者古德釋雲。
如世錦绮交錯成文。
或雲绮側語。
言乖道理故名绮側亦名無義語。
問。
若不相離如妄語時應結二罪。
答。
言不離者非謂同犯。
但餘三語邪曲非義即同绮攝。
是則绮語名通相别。
若論别犯戒疏雲。
戲掉壤心過非乖越通皆小罪。
若僧作法方得提罪。
如後口绮是也。
善生中。
此即化教十業離合。
初明自作教人同時成業。
極至于八。
不得十者以三心業起不同時。
下約邪見癡心顯相。
且雲貪嗔不得一時。
若舉貪業則無嗔癡。
嗔亦例爾。
其下示相。
七支之外兼一心業故得成八。
又三心業必無教他。
身口七支六可遣使。
淫必自造所以文中二事必約自為。
若據毗尼教淫犯蘭。
此約根本故非所論。
言他毒者化教十善禁邪許正。
無業道者謂撥無邪見即是癡業。
但癡通難顯。
故舉别相耳。
示犯中初科。
前引二律。
法師比丘者四分象力。
五分沙蘭戒。
疏雲。
因論善法便行诳妄以為因起。
況餘雜事而得成信。
僧中下五分說。
慈地謗沓婆。
佛語雲。
若于堅信比丘前妄語重殺傷無量衆生(内凡已去名堅信)。
于一堅法比丘前妄語罪過堅信百倍(初果已去名堅法)。
于僧前妄語罪過百羅漢(四人已上凡聖僧也)。
通引此文者。
以世講師或臨衆說法。
或有所言論率多虛诳故持誡之。
百羅漢者且舉多聖以況少凡。
罪猶過之。
勉勵深矣。
言罪重者此約業道。
非制罪也。
次引多論。
彼雲。
若說法義論若傳人語則顯所說所論從他傳者。
自稱論作自攝。
謂攝取他說以為己是。
寄附也。
有本者或覽他文。
或從口授必推所得以示于人。
古今學者孰逃此過。
聖教明約豈不内盾。
不下文出智論。
彼偈雲。
夫士之生斧在口中。
所以斬身由其惡言(此偈喻顯下偈對合)。
應诃而贊。
應贊而诃。
口集諸惡終不見樂(上三句合斧在口中。
下一句合斬身。
此喻非理言論妄業即成先自損故)。
引文中四分為三。
初列根塵。
見聞知是根。
觸即是塵。
觸中含三。
律雲。
觸者鼻識舌識身識也。
是則根塵互舉六種備矣。
言違想者即見言不見。
乃至知言不知。
律中更列不見言見乃至不知言知。
合成八境(别開則有十二)。
文略後四故雲乃至。
所見異者行心中見諸惡像。
言見好相。
故雲異也。
所忍異者忍苦言樂也。
或同作羯磨不忍言忍也。
所想異者怨想言親。
律更有三。
今引續之。
所欲異者欲求财色言樂正法。
所觸異者得冷雲熱也。
所心異者緣此說彼也(并依疏解)。
問。
上皆違想何以分之。
答。
疏自判雲。
前是于六塵中行妄之相。
所見異等即行心思度違反而說。
約意地也。
又下次明三時。
律列四句。
初雲本作是念我當妄語(初時)。
妄語時自知是妄語(正作時)。
妄語已知是妄語(後時)。
第二前中二時知(同上)。
後時不憶。
第三本不作是念。
前時無心。
中後時知。
第四前後無心。
正作時知。
律據中時有心四并提罪。
鈔約義斷前後得吉(以律中本作是念正妄語時不憶得吉。
故初中不憶後憶亦吉)。
四句中具缺不定。
文中且據具者言之。
問。
前心吉者與遠方便何異。
答。
同異不定。
或複前起不關方便。
若準戒疏則名前後方便。
然方便言通。
義須揀辨。
不可濫也。
若僧下三明默妄。
有犯不悔。
在衆表淨。
但不口言故罪降等。
善生中有二。
初出妄語之相有三毀。
并以若字分之。
有疑無疑者如律雲。
于見聞觸知中生疑。
便言。
無疑我見聞等。
于不見聞生疑亦爾。
又于見聞中無疑。
便言有疑雲我見聞等。
或言不見聞等皆堕。
二見聞等即是根塵大同前律。
覺即是觸由觸而覺故。
三問不問即指所诳。
下釋中并約前人是也。
異本音者轉其言相意令不解。
若言下次釋犯不犯相先釋見聞。
不大等者本實曾見而雲仿佛也。
破相即破執著我見而言無見等。
如經論中破根境之例。
無覆藏者如行忏法發露悔過。
雲不見不聞不覺不知等。
此雖相同妄語而非诳他。
故無犯也。
次釋異音。
初二句通标。
若颠倒下别列三相。
颠倒謂前後倒亂。
如世反語。
大聲不了言雖不倒混然莫辨。
所說不解者謂胡漢異音。
楚夏别語隐竊語等。
但令使彼不解皆此所收。
問。
列緣據解。
異音不解而雲犯者。
答。
雖非正解不妨聞于不正之言。
又緣中言解止取聞知。
故十誦兩舌戒雲。
解已更說波逸提。
多論釋雲。
解應言聞此可例證。
僧祇中。
虛則妄語實則教。
殺兩皆不得。
看指甲者彼正作指押。
予注雲胡音。
與不見同。
古記雲。
非謂答雲不見。
但方便引接令彼看不見。
故注雲方便等。
然彼正作應雲。
明是答詞。
若準注意義又非便。
以在胡正為妄語。
在漢複是異音。
二皆不可。
指歸雲指甲。
乃是腳迹。
令彼自看獸迹。
則免上過。
又斥僧祇注文。
是後人妄加未詳孰是。
疑故并存。
十誦三種語他。
初是虛诳。
正犯此戒。
次兼妄惱。
則犯二戒。
後即稱實。
止犯後戒。
即下六十三疑惱戒也。
不犯中。
指注戒者彼雲。
不見言不見。
乃至知言知等。
今雲稱想。
在言雖略無不攝矣。
第二(佛在舍衛。
六群毀罵斷事人。
因制)。
戒名有雲惡口。
然據律中亦通善法。
今雲罵者但是辱他。
通收善惡。
引勸中。
智論彼九十二雲。
一切菩薩道皆淨此三業。
初淨身口意後為淨佛土。
自身若淨亦淨他人。
何以故。
非但一人生國中皆共作因緣(同處受生共業所感。
此明菩薩欲取淨土必須化他令淨三業。
乃可同感故也)。
今引下二句。
以謂一人受生所依報土悉是多人共業所感。
今止取意不必泥文。
謂下是論自釋。
内法是業即善不善。
外法是報即所依器界。
報由業感故雲與也。
如惡下先示三惡因緣以配三報。
且據口意略不明身。
因果相對。
尋文可了。
不作下次明三善。
反上三報。
故雲平正也。
下舉彌勒為證。
彼佛當來人壽八萬歲時出世。
引此文者意彰惡口過重感報不淨。
令自勉也。
次本律中。
彼雲。
善語者善(樂因果故)。
惡語者自熱惱(苦因果故)。
乃下舉況束彼廣文。
故雲乃至。
彼具雲。
刹屍羅國婆羅門有牛。
與一長者牛鬥力。
共駕百車賭金千兩。
婆羅門于衆前作毀呰(音紫)雲。
一角可牽。
時牛慚愧不肯出力。
遂即輸金。
乃至牛語婆羅門言。
汝于衆前毀呰故爾。
又令主倍賭二千兩。
當于衆前贊言端正好角。
主依牛語乃得勝彼(多論雲。
劫初未有三惡道。
衆生盡從人天中堕以宿習近。
是以能語具如疏引)。
緣中二引伽論證須自語。
傳為并輕。
故言皆吉。
釋中初科六。
诤本者不出三毒。
上二是嗔。
次一即貪。
下三并癡。
一切诤起不越此六。
故雲本也。
能治此六則無诤矣。
罵相中本律分二。
初明惡法又二。
先出語相。
種類者六品是種。
随一品下多相為類。
一卑姓家生者。
即旃陀羅。
除糞種竹師種車師種等。
二行業者。
即屠獵漁捕作賊守城等。
三伎術卑者。
鍛(丁貫反)作木作瓦陶(音[宋-木+(徭-彳)])作皮革作等。
四犯過者。
作七聚罪也。
注中若據餘五依實亦同。
恐謂實犯呵毀無過。
故特注之。
問。
不實成謗為犯何戒。
答。
前謗戒中引僧祇雲。
對所謗人前罵謗語語僧殘。
不言罵罪。
今此注雲依實亦犯。
反知虛亦成罵。
今準前文謗妄離合。
若元誣謗意兼毀辱理應合結。
若單為謗如上僧祇。
若專為罵但犯此戒。
又七聚中。
謗分三犯罵局一提。
如是知之。
五多結使者。
從嗔恚乃至五百結(依律引之。
未詳配數)。
六若盲下且列三病。
律中更列跛聾啞及餘衆患等。
疏雲。
前三明其外相。
就姓業為言。
後三明其内報。
約身心為語。
次有三下正行罵業。
即用上六分為三位。
初是直說。
二即比他。
三謂比己。
文中皆略舉卑姓。
第三更兼行業病患。
餘以等字攝之。
乃至二字但略卑姓中多種。
非越次也。
二善法中三皆例上。
且出面罵。
文略乞食衲衣。
故雲乃至。
并謂假其善事意在毀辱。
但望前惡語情過輕微。
故罪分差降耳。
引僧祇。
上法者彼雲。
汝是栴陀羅。
剃發師瓦師織師皮師種姓。
此中罵己唯重。
罵他三階。
親疏别故。
中罵者彼雲。
汝是中間種姓(吏兵姓伎兒姓)。
下者彼雲。
汝是刹帝利婆羅門種姓。
作是語欲使彼慚者犯(準彼律前是下罵此為上罵。
蓋約種姓尊卑。
今鈔回互。
乃就惡語深淺。
或恐上下二字前後寫誤)。
中罵己及父母皆蘭。
和尚同友并吉。
下罵一切皆吉。
故雲并遞減一等。
面比外者彼律不論面比。
應是蹑前四分為言。
離前諸相别加一種。
注中且約種姓出相。
餘皆準知。
息诤中二。
初即僧祇。
彼明闡陀宿業為長者奴。
曾打婆羅門從人。
呵之不止。
本主得天眼見诤處地有金藏。
故使其鬥引此以明起诤之由。
法爾使然莫測其故(有雲。
賤人居貴地不自安故)。
次引本律。
即房戒緣起。
世尊聽造私房。
曠野城中諸比丘乞求煩多。
諸居士遙見走避。
複有一比丘斫伐神樹。
神往白告佛。
及迦葉入城乞食人皆逃避。
迦葉審問怅默不樂。
後因佛入城迦葉來至佛所。
白已即出城去。
恐諸比丘生嗔恚故。
世尊集僧制戒。
但雲樹神來告。
又引從龍乞珠。
從鳥乞翅之緣。
故雲但舉等。
竟不言迦葉舉過。
引此令效聖蹤遠防相毀。
不犯有九。
前五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