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生色界。
唯成欲界一舍法近行。
謂通果心俱(已上論文)以此故知。
不通喜.樂又解意.喜.樂.舍。
若能變化非異熟。
但非苦根。
唯五識故問若通喜.樂。
意近行中生上成下。
何故不言解雲舍是中庸。
起時稍易。
生上可言成下。
喜.樂非是中庸。
起時稍難。
生上不能成下。
故但言舍不言喜.樂。
以實餘時亦有成就或可。
此文應言通果。
而言能變化者。
且舉通果心中一分。
如解非得言異生性。
通果有二。
一在意地如變化心。
二在五識如眼.耳通問能變化心與受相應。
可如前釋。
未審。
二通何受相應。
為樂。
為舍。
若雲樂相應者。
異生生第四定起下二通。
應成下樂。
若成下樂即違論文。
故下論雲。
樂根異生生第四定及無色界。
定不成就(已上論文)如何得與樂相應耶若言舍相應者。
論說五通依四根本定。
又準正理婆沙。
根本地中無有舍受(引文如下)如何得與舍相應耶解雲。
二通但與舍根相應問前難善通。
後難雲何解雲。
論說二通依根本定者。
意說二通依本定得。
非即是彼根本地攝。
如欲化心依本定得。
非本定收。
二通亦爾。
或據二通無間道說。
或據二通所依根說言依本定。
亦無有失。
若要執文即為定者。
論說五通依四靜慮。
二通應亦上三定收又解二通樂.舍相應問前之二難雲何釋通解雲舍根雖非根本地攝。
依根本得如前通釋。
身生上地起下二通。
但舍非樂。
舍是中庸起時稍易故。
生上起下。
樂非中庸起時稍難。
故生上不起下。
又如異生生第四定。
泛爾起下三識但起舍根不起樂根。
二通亦爾。
故與彼文皆不相違又空法師亦說二通樂.舍相應言随其所應者。
三無記心。
受相應異故言随應。
非是異熟。
餘皆異熟
若說憂根至順舍受業者。
問。
經言順憂受業。
明知憂是異熟
依受相應至說名順樂受觸者。
答。
經言順憂受業。
約相應中順非據前後。
如順樂受觸
若爾順喜至一經說故者難若爾。
順喜受業.順舍受業。
亦應如是。
由彼憂根相應中順非是異熟。
以與憂根一經說故
随汝所欲至理皆無失者。
通随汝所欲于我無違。
喜.舍二受或約異熟明.順。
或約相應明順。
理皆無失
無逃難處至憂非異熟者。
複難無逃難處作此通經。
理實何因憂非異熟
以憂分别至異熟不爾者。
複以理通。
以憂分别差别所生。
若止息時。
亦分别而息。
故言止息亦然。
言差别者。
衆多不如意事名為差别。
憂根緣此差别所生
若爾喜根至生及息故者。
複難。
若爾喜根應非異熟。
亦由分别生。
亦由分别息
若許憂根至應名果已熟者。
返征前難。
若許憂根是異熟者。
造五無間業已。
因即生憂。
此業爾時應名果已熟
亦應如是至果已熟者。
複返例喜。
難意可知
毗婆沙師至故非異熟者。
毗婆沙師。
複為好解鹹作是說。
已離欲者無憂根故。
以彼憂根離欲舍故。
異熟不然非離欲舍故。
說憂根非是異熟
若爾應說至何相知有者。
複難。
若爾。
應說離欲有情。
于欲界中異熟喜根何相知有
随彼有相至定非異熟者。
複通。
謂善喜根。
此離欲位容有故。
言随彼有相。
此無記異熟喜。
應類非無。
故言此相亦然。
于此離欲位中。
憂。
一切種若善.若染。
無容有故。
皆不現行。
已離欲者無憂愁故。
所以不行。
由此準知定非異熟
眼等八根至善業引故者。
此即約趣明善.惡異熟。
八根謂七色根.命根。
善趣謂天.人。
惡趣謂三惡趣。
眼等八根善趣是善異熟。
惡趣是惡異熟。
意根于善趣中。
若與喜.樂.舍相應是善異熟。
若與苦根相應是惡異熟。
于惡趣中若在傍生.鬼趣。
如善趣說是俱異熟。
若在地獄唯苦相應是惡異熟。
無善異熟。
據總相說故言惡趣通二。
喜.樂.舍根随人.天.傍生.鬼趣。
是善異熟。
唯善感故。
地獄中無善業果故問喜.樂善感相顯可知。
舍是中庸。
何故不通善.惡業感耶解雲舍行微細順于善故。
故唯善感。
又業品中。
問感舍受業雲。
此業為善。
為不善耶。
是善而劣又雲惡唯感苦受。
由此故知。
舍唯善感。
苦根随在人.天善趣.及三惡趣是惡異熟。
非可愛果故于善趣下通伏難。
伏難雲。
眼等八根。
若在善趣是善異熟者。
善趣二形雲何是善。
今牒通雲。
于善趣中有二形者。
唯二根所依處所。
是不善業招。
非感根體。
以彼二根身根攝故。
善趣色根善業引故
如是已說至一一皆通二者。
此下第三有異熟.無異熟門。
結問頌答
論曰至定有異熟者。
釋第一句。
如次前文所诤憂根。
定有異熟。
一依唯義。
二依越義。
頌說定聲。
唯即唯有異熟。
越即複具二義。
一憂非無記。
強思起故是善。
不善。
以無記法劣思起故。
二亦非無漏。
唯散地故。
由此二義。
于二十二根中。
越次先說憂根定有異熟
眼等前八至無異熟者。
釋下三句。
文顯可知
如是已說至唯無記性者。
此即第四三性門。
二十二根先後次第信等八根數雖居後。
乘次前文明信等五文勢便故。
故今先說信等八根是善。
三無漏根前雖非後。
從多分說義便并乘又解乘前先問善。
是故先說所以憂根不通無記者。
強思起故。
又婆沙一百四十四。
解憂非無記雲。
憂根且非有覆無記。
由與欲界有身見.邊執見不相應故。
所以者何。
行相異故。
彼二見歡行相轉。
憂根戚行相轉。
互相違法不相應故。
憂根亦非無覆無記。
非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所攝故。
問何故憂根非威儀路所攝。
答憂根分别轉。
威儀路無分别轉。
若威儀路有憂根者。
設有分别我今應作如是威儀。
如佛世尊或如馬勝。
即分别時便應已住如是威儀。
然威儀路無此分别。
故威儀路無有憂根。
問何故憂根非工巧處。
答憂根分别轉。
工巧處無分别轉。
若工巧處有憂根者。
設有分别我今應作如是工巧。
如佛世尊或如妙業天子。
即分别時。
已應成辨如是工巧。
然工巧處無此分别。
故工巧處無有憂根。
問何故憂根非異熟生。
答憂根分别轉。
異熟生無分别轉。
若異熟生有憂根者。
設有分别我今應受如是異熟。
如佛世尊或轉輪聖王。
即分别時便應現受如是異熟。
然異熟生無此分别。
故異熟生無有憂根(廣如彼釋)意及餘四受一一通三性。
七色.命八唯無記性問受.念.定.慧俱大地法。
皆通三性。
何故分别二十二根中。
受通三性。
非念.定.慧解雲三性受皆有勝用故。
受通三性。
唯善念.定.慧有别勝用。
不善.無記念.定.慧無别勝用。
故三唯善又解善受于淨品有勝用。
不善受于染品有勝用。
無記受通于染淨有勝用。
所以受通三性。
故前文言。
有餘師說。
樂等于淨亦為增上。
善念.定.慧于淨用勝。
不善.無記無别勝用。
故三唯善又解通三性受于染污品皆有勝用故。
受通三性所順雖複唯染。
能順之受乃通三性。
故。
前文言樂等五受。
于染增上。
善念.定.慧唯于淨品有勝作用。
故三唯善。
不善.無記念.定.慧三。
于淨品非勝故。
此三種不通不善.無記。
染法易起。
故三性受皆能順染。
淨法難起。
故染.無記念.定.慧三不能順淨。
故婆沙雲。
問何故受善.染.無記皆立為根。
念.定.慧三唯善立根非染.無記。
答受于順染品勢用增上。
善.染.無記受皆有勢力。
順雜染品故并立根。
慧.念.定三順清淨品勢用增上。
唯善慧.念.定順清淨品故立為根。
染慧.念.定乃相資助斷清淨品。
無記慧等亦于淨品不順。
是故皆不立根(已上論文)
如是已說至并餘色喜樂者。
此下第五界系門。
結問頌答
論曰至唯有十九根者。
明欲界系。
可知
色界如前至身醜陋故者。
此下明色界系。
色界已離淫欲法故無男.女根。
又由女男根身醜陋故所以彼無。
正理破雲。
此說不然。
陰藏隐密非醜陋故。
俱舍師救雲。
論主故作此解。
欲招後難順己前文
若爾何故說彼為男者。
問若色界無男根者。
何故說彼色界為男
于何處說者。
反征說處
契經中說至男身為梵者。
外答。
如契經說。
必無有處。
必無容有女身為梵。
然有處所。
然約容有男身為梵
别有男相至男身所有者。
為外通經。
謂大梵王.别有欲界中男身所有相貌。
無女身形類。
故說為男。
非有男根。
又正理雲。
離欲猛利似男用故無苦根者至惱害事故者。
釋色界無憂.苦。
身淨妙故非苦依。
無不善法故無苦境。
由奢摩他潤相續身故非憂依。
無惱害事故無憂境
無色如前至信等五根者。
可知。
若依經部苦.樂随身至四定。
憂.喜随心至有頂。
彼宗意說有身即有苦.樂。
有心即有憂.喜
如是已說至是所斷故者。
此即第六三斷分别門。
意.喜.樂.舍若見惑相應是見所斷。
餘有漏是修所斷。
若是無漏非所斷憂根若見惑相應是見所斷。
餘有漏是修所斷。
非無漏故不通非所斷七色命.苦唯修所斷。
七色.命根不染污故。
苦根非六生故。
非見所斷。
皆有漏故唯修所斷。
非無漏故不通非所斷信等五根非染污故不通見斷。
通有漏故是修所斷。
通無漏故是非所斷最後三根皆無漏故。
唯非所斷。
非無過法是所斷故。
又正理第九雲。
豈不聖道亦所斷耶。
如契經言應知聖道猶如船筏。
法尚應斷何況非法。
此非見.修二道所斷。
入無餘依涅槃界位舍故名斷
已說諸門至幾異熟根者。
此下大文第五雜分别。
總有六門。
此即第一明受生得異熟根。
結問可知。
地理雲。
須問初得異熟根者。
遮無染心能續生故(解雲大衆部許無染心受生。
如菩薩三時正知。
或經部計異熟心受生。
初受生得為遮彼說)
頌曰至色六上唯命者。
頌答
論曰至根漸起故者。
舉胎.卵.濕。
顯除化生。
化生色根無漸起故。
由此三生亦非中有。
以彼中有化生攝故初受生位。
顯生有初念。
既根漸起故唯初得二異熟根
彼何不得意舍二根者。
問。
意.舍二根初生必有。
彼何不得
此續生時定染污故者。
答。
此意.舍二于續生時雖亦必有定染污故。
非是異熟。
以據異熟為問答故。
苦.樂.憂.喜.信等五根。
初受生位雖亦成就。
非異熟故此亦不說。
意.舍二根成而亦現尚非所說。
況苦等九成而不現。
理在絕言故不别問
化生初位至初得八根者。
化生亦攝中有。
簡餘三生故言化生。
初位謂中.生有初受生位。
二形化生。
唯是生有初念不通中有。
以中有身女.男定故。
故下論雲。
必無中有非男非女。
以中有身必具根故。
餘文可知。
應知此中四生初得異熟根者。
通據中.生二有初念。
是異熟根。
體現在前刹那.新成即名為得。
非先不成方名為得。
與前解得義稍不同。
七色.命根于中.生有初受生位随應而得。
意及五受信等五根。
于中.生有初生位。
雖亦有得。
非異熟故不名為得。
故婆沙一百四十七雲。
問餘無色根爾時亦得。
謂意.五受.信等五根。
此中何故不說。
答此中應說。
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有說爾時一切得者此中即說。
餘無色根.雖有得者而非一切。
是故不說。
謂上地沒生下地時。
雖得彼根。
若自地沒還生自地。
彼皆不得。
是故不說。
有說此中但問初得業所生者。
初受生位餘無色根.雖有得者。
而非業生。
故此不說。
後位所得雖業所生。
而非初得。
故亦不說(已上論文)
豈有二形受化生者者。
問。
化生應勝福感。
豈有二形受化生耶
惡趣容有二形化生者。
答。
亦有惡業。
能感惡趣二形化生
說欲界中至唯命非餘者。
釋第四句。
便釋欲.色界名。
欲界欲勝故但言欲。
色界色勝故但言色。
契經亦言八解脫中滅定解脫最極寂靜。
過色.無色解脫。
言寂靜過。
不言出過三界。
不系言過。
經既言色。
明知色勝。
餘文同文故來。
定勝顯因。
生勝顯果。
餘文可知
說異熟根至漸四善增五者。
此下第二約死位滅根多少滅之言舍最後死位體現在前。
滅入過去。
令不現前。
故名為舍。
非将不成說之為舍。
如善心死還生自地。
及染心死生自下地。
雖成善染亦名舍故。
應知。
此中于命終位所有三性心。
但滅入過去即名為舍。
非論後位成與不成問何故受生唯約異熟。
命終通據三性解雲有情發願多欣前果。
故初受生唯約異熟。
死時任運不欲作意别舍諸根。
故通三性
論曰至而命終者者。
此約三界染.無記心命終舍根多少。
文顯可知若在三界至如理應知者。
此約三界善心命終舍根多少。
無色三根加至八根。
乃至欲界漸終至九。
中間多少如理應知者。
謂色八加至十三。
欲十加至十五。
九加至十四。
八加至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