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記第二十七卷
沙門釋光述
分别智品第七之二
如是已辨至今當顯示者。
此下當品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德。
就中。
一結前生起。
二别明此即結前生起
于中先辨至有十八種者。
此下第二别明。
就中。
一明不共法。
二明共功德就明不共法中。
一舉數标名。
二依名别解此下第一舉數标名。
就中。
一生起。
二問。
三釋。
此即生起
何謂十八者。
此即問也
頌曰至故名不共者。
此即釋也
且佛十力相别雲何者。
此下第二依名别解。
就中。
一明佛十力。
二明四無畏。
三明三念住。
四明佛大悲。
五明佛同.異就明佛十力中。
一明佛心力。
二明佛身力此下第一明佛心力。
此即問也。
頌曰至于境無礙故者。
就頌答中。
初六句出體。
次兩句依地。
次一句依處.依身。
後一句釋力義
論曰至十智為性者。
釋初句。
處謂是處。
稱合道理相容受義名為是處。
如說善因感愛果等。
定有是處。
非合道理不相容受義名為非處。
如說善因感非愛果等。
必無是處。
此處.非處通一切法。
以一切法皆有是處.非處義故。
智能知此處.非處故名處.非處智力。
具以如來十智為性。
以佛十智随應皆知處.非處故。
故顯宗三十六雲。
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是有。
名為處智。
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非有。
名非處智。
此智通緣情.非情境。
與一切智皆不相違。
恐于略說少功難悟。
故複此中折出餘九
二業異熟至謂除滅道者。
釋第二句。
知是類業感是異熟。
名業異熟智力。
頌但言業。
影顯異熟。
此業異熟。
若遠相望說業為因。
異熟是果。
若細分别。
刹那前後自類相望。
皆有因果。
并通苦.集。
故十智中八智為性。
除滅.道智。
不緣苦.集業異熟故。
故顯宗雲。
謂善分别如是類業感如是類諸異熟果。
無挂礙智名業異熟智力。
或說名為自業智力。
謂善分别如是類果。
是自所造業力所招。
非妻子等所能與奪。
如是類業必招自果。
不可貿易。
無挂礙智名自業智力。
婆沙三十名業法集智力。
業是因。
法是果。
集通因.果。
業是能集。
法是所集。
與此俱舍名異義同
三靜慮至等至智力者。
此下釋第三句靜慮。
謂四靜慮解脫。
謂八解脫等持。
謂三三摩地等至。
謂八等至此等并是定之異名。
智能如實知靜慮等。
名靜慮等智力
四根上下智力者。
知信根等上下差别。
名根上下智力。
故顯宗雲。
若如實知諸有情類能逮勝德根品差别。
無挂礙智名根上下智力。
雖有中根。
而待勝劣是劣勝攝故不别顯。
此中根名為目何法。
謂目信等。
斷善根者總相續中亦有去來信等善法。
或目意等
五種種勝解智力者。
知有情類種種勝解意樂差别。
名種種勝解智力。
勝解即是心所法也。
故顯宗雲。
若如實知諸有情類意樂差别無挂礙智。
名種種勝解智力。
意樂勝解名差别故
六種種界智力者。
知有情類種種界性名種種界智力。
故顯宗雲。
若如實知諸有情類前際無始數習所成志性。
随眠.及諸法姓種種差别。
無挂礙智名種種界智力。
應知此中界。
與志性.随眠.法姓名之差别
如是四力至謂除滅智者。
如上所明四力所緣定.根.解.界皆通苦.集.道谛所攝。
故此四力皆九智性。
不緣無為故除滅智
七遍趣行智力至十智為性者。
釋第四句。
一切諸行随其所應。
皆能趣果名遍趣行。
佛于一切遍趣行中。
皆如實知名遍趣行智力。
前解九智除滅。
準此所趣果唯是滅。
後解十智通知因果。
故顯宗雲。
謂如實知生死因果。
及知盡道無挂礙智。
名遍趣行智力
八宿住至皆俗智性者。
釋第五句。
知昔過去宿住曾事。
故名宿住随念智力。
以念強故此中别标。
随更事念故名随念。
于未來世死此生彼名為死生。
智如實知名死生智如是二力并是事觀。
皆俗智性。
故顯宗雲。
謂如實知自他過去宿住差别。
無挂礙智名第八力。
若如實知諸有情類于未來世諸有續生。
無挂礙智名第九力(已上論文)其死生智若據根本。
是天眼通唯緣現在。
言緣未來。
據通所引眷屬說也。
如下六通當更别釋
十漏盡智力至十智為性者。
釋第六句。
漏盡是滅。
餘文可知。
又顯宗雲。
此後三力即是三通。
以六通中此三殊勝。
在無學位立為三明。
在如來身亦名為力。
神境.天耳設在佛身。
亦無大用故不名力。
且如天眼能見有情善惡趣中異熟差别。
由此能引殊勝智生。
亦正了知能感彼業。
由此建立死生智名。
神境.天耳無此大用。
是故彼亦不立為力。
然不别說他心力者。
義已攝在根等力中。
以他根等中有心心所故
已辨自性至男子佛身者。
釋第七.第八.第九句。
第八宿住随念智力。
第九死生智力。
五通性故。
依四本定。
餘八通依十一地。
俗智寬故。
依身可知又約念住分别者。
如婆沙三十四雲。
念住者種種勝解智力。
宿住随念智力。
唯法念住。
死生智力。
唯身念住。
漏盡智力。
若緣漏盡境故則法念住。
若依漏盡身故則四念住。
餘力皆四念住解雲勝解智力。
别緣心所勝解法故唯法念住。
宿住随念智力。
通緣過去五蘊為境。
亦唯法念住。
死生智力。
緣色法故唯身念住。
漏盡智力。
兩說如文餘六種力皆四念住。
于六種中處非處.業異熟.遍趣行智力。
此三通四。
相顯可知定力通四者。
定言總攝相應.俱有。
若知随轉色。
是身念住。
若知受心。
是受.心念住。
若知餘法。
名法念住根力通四者。
根謂信等善根。
或意根等故通四念住界力通四者。
界者即是志性随眠。
及諸法姓故亦通四
已辨依身何故名力者。
釋後一句。
此即問也
以于一切至生多少等者答。
以于一切所知境中。
智無礙轉故名為力。
由此十力唯依佛身。
所以者何。
唯佛已除諸惑習氣。
于一切境。
随欲能知。
餘二乘等與此相違。
雖亦有智于境有礙。
故不名力。
如舍利子舍求度人。
昔佛在世時有一人。
誓多門首求度出家。
舍利子等觀知此人。
八萬劫來未種解脫分善。
以無出家因緣故舍而不度。
其人歎恨求度不舍。
後佛來見。
度令出家。
說法獲果。
舍利子等怪而請問。
佛告彼曰。
我昔過去于那伽羅喝國。
共此國人。
掃灑街衢。
嚴諸供具。
欲請定光如來供養。
時求度人入城賣柴。
因知此事遂即發願我更取柴得錢供養。
至彼山中遂被蟲食。
臨欲命終。
欲稱彼佛名号。
忘而不憶。
乃雲南無城中欲所迎者。
即名種順解脫分善。
雖昔起善。
由時遠故。
舍利子等而不能知問聲聞極疾三生。
極遲六十劫。
如何八萬不入聖耶解雲三生.六十據相續修。
若有間斷無妨多劫問昔未曾起順決擇分。
今生如何能入聖耶解雲彼昔亦曾起順決擇分善。
故于今生入聖獲果又如舍利子不能觀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
如大智度論雲。
佛在祇洹住。
晡時經行。
是時有鷹逐鴿。
鴿飛來佛邊住。
佛經行過之影覆鴿上。
鴿身安隐。
怖畏即除。
不複作聲。
後舍利子影到鴿。
便作聲戰怖如初。
舍利弗白佛言。
佛及我身俱無三毒。
以何因緣佛影覆鴿鴿便無聲不複怖畏。
我影覆上鴿便作聲戰怖如初。
佛言。
汝三毒習氣未盡。
以是故汝影覆之怖畏不除。
汝觀此鴿宿世因緣幾世作鴿。
舍利弗即時入宿命智三昧。
觀見此鴿從鴿中來。
如是一.二.三世乃至八萬大劫。
常作鴿身。
過是已往不複能見舍利弗從三昧起白佛言。
是鴿八萬大劫中常作鴿身。
過是已前不能複知。
佛言。
汝若不能盡知過去世。
試觀未來世。
此鴿何時當脫。
舍利弗即入願智三昧。
觀見此鴿。
一.二.三世乃至八萬大劫。
未脫鴿身。
過是已往亦不能知。
從三昧起白佛言。
我見此鴿從一世.二世。
乃至八萬大劫未免鴿身。
過此已往不複能知。
我不知過去.未來齊限。
不審。
此鴿何時當脫。
佛告舍利弗。
此鴿非諸聲聞.獨覺所知齊限。
後于恒河沙等大劫中。
常作鴿身。
罪訖得出。
輪轉五道後得為人。
經五百世中乃得利根。
是時有佛度無量阿僧祇衆生。
然後入無餘涅槃。
遺法在世。
是人作五戒優婆塞。
從比丘聞贊佛功德。
于是初發心願欲作佛。
然後于三阿僧祇。
行六波羅蜜。
十地具足得作佛。
度無量衆生已入無餘涅槃。
是時舍利弗向佛忏悔。
白佛言。
我于一鴿尚不能知其本末。
何況諸法(亦由時遠而不知也)
如是諸佛至此觸處為性者。
此即第二明佛身力
論曰至那羅延者。
此釋初句那羅延。
此是神名。
此雲人種
有餘師言至無邊心力者。
釋第二句。
叙異說
大覺獨覺至力有勝劣者。
複對三人支節相連對願差别。
大覺支節相連似龍蟠結。
獨覺支節相連似連鎖。
輪王支節相連似相鈎。
故三相望力有勝劣。
準婆沙三十。
支節相鈎是銅輪王。
若據金輪骨節連鎖
那羅延力其量雲何者。
釋第三句。
此即問也
十十倍增至成那羅延者。
答。
于凡象等十十倍增故。
說後後力增前前十倍。
一凡象。
謂西國凡受用象。
二香象。
西國别有一類好象名為香象。
拟戰時用。
三摩诃諾健那(此神名。
此雲大露形)。
四缽羅塞建提(亦是神名。
缽羅此雲勝。
塞建提此雲蘊)。
五伐浪伽(亦是神名。
此雲妙支)。
六遮努羅(亦是神名。
此雲執持)。
七那羅延(如前說)。
有說可知
于所說中唯多應理者。
上來總有三說。
如來身力。
論主評取法救所說。
故言于三說中唯多應理。
正理.顯宗亦同此說
如是身力至離七外别有者。
釋第四句。
此中兩說。
一說力是所觸中大種差别。
若大種勝即名為力。
異餘大種故名差别。
有說力是所造觸。
離七外别有力觸。
此非正義。
又婆沙三十辨身力身劣中總有五說。
一說四大無偏增。
強勝名身力羸弱名身劣。
第二說地增名身力。
水增名身劣。
此說大種增。
第三說重增名身力。
輕增名身劣。
第四說離七所造觸。
外别有所造觸。
名身力身劣。
第五評曰應作是說。
即四大種及所造觸。
俱是身力身劣自性。
謂若調和俱名身力。
若不調和俱名身劣。
正理意同婆沙。
俱舍初說當婆沙初說。
第二說當婆沙第四說。
俱舍既無評家。
即以婆沙第五評家為正又解俱舍非以婆沙評家為量。
若作此解以初師為正又解俱舍言力是所觸中大種差别者。
是經部義。
彼宗觸中大種是實。
餘皆是假。
依大種立故。
今說力是大種差别。
論主意朋經部。
故叙彼宗此解似勝
佛四無畏至初十二七力者。
此即第二明四無畏
論曰至如第七力者。
佛四無畏如經廣說。
一我于諸法皆正等覺。
若外難言非正等覺。
如理為釋無怖畏故十智為性。
如前第一處非處力。
二我于諸漏皆得永盡。
若外難言非漏永盡。
如理為釋無怖畏故。
或以六智為性。
或以十智為性。
如前第十漏盡力說。
三我為弟子說能障法染必為障。
若外難言染非能障。
如理為釋無怖畏故八智為性。
如前第二業異熟力。
四我為弟子說能出道修必出苦。
若外難言道非出苦。
如理為釋無怖畏故。
或以九智為性。
或以十智為性。
如前第七遍趣行力。
故婆沙三十一雲。
一正等覺無畏。
如契經說。
我是諸法正等覺者。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
依法立難。
或令憶念于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我于是事正見無由。
故得安隐無怖無畏自稱。
我處大仙尊位。
于大衆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
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
二漏永盡無畏。
如契經說。
我于諸漏已得永盡。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
或令憶念有如是漏未得永盡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乃至廣說。
三說障法無畏。
如契經說。
我為弟子說能障法染必為障。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
或令憶念有此障法染不為障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乃至廣說。
四說出苦道無畏。
如契經說。
我為弟子說能出道。
修必出苦。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
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我于是事正見無由。
故得安隐無怖無畏。
自稱我處大仙尊位。
于大衆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
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
又婆沙三十一雲。
如是所說十力.四無所畏。
一一力攝四無畏。
一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