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智。
應施設五德婆羅門。
一生好地。
二好族姓。
三淨行。
四有能。
五離欲。
上依金七十論。
略叙其計。
其間不同。
兼智論意并已具釋。
若廣破者。
如唯識中百等論下。
疏略總破耳。
疏或計六句者。
即衛世師計。
新雲吠世史迦薩多羅。
此雲勝論。
吠世亦雲鞞世。
吠世為正。
立六句義最為勝故。
或是勝人所造論故。
其能造人即成劫之未。
人壽無量。
外道出世名嗢露迦。
此雲鸺鹠。
晝避聲色匿迹山薮。
夜絕視聽方行乞食。
時人以為似鸺鹠鳥。
故名鸺鹠仙人。
即百論中優樓佉也。
或名羯拏仆。
羯拏此雲米臍。
仆翻為食。
先為夜遊。
驚他稚婦。
乃不夜乞。
遂收碾場糠秕之中米臍而食。
故時号為食米臍仙人。
多年修道遂獲五通。
謂證菩提。
便欣入滅。
但嗟所悟未有傳人。
愍世有情癡無慧目。
乃觀七德授法令傳。
一生中國。
二父母俱是婆羅門性。
三有般涅槃性。
四身相具足。
五聰明辯捷。
六性行柔和。
七有大悲心。
經無量時無具七德。
後經多劫。
波羅痆斯國有婆羅門。
名摩納嚩迦。
此雲儒童。
其儒童有子名般遮屍棄。
此雲五頂。
頂發五旋。
頭有五角。
其人七德雖具。
根熟稍遲。
既染妻奴卒難化道。
經無量歲伺其根熟。
後經三千歲因入園遊。
與其妻室競華相忿。
鸺鹠因此乘通化之。
五頂不從仙人具返。
又三千歲化之不得。
更三千年兩競尤甚。
相厭既切。
仰念空仙。
仙人應時神力化引騰空。
迎往所住山中。
與說所悟六句義法。
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
實者。
諸法體。
實德業所依。
名之為實。
德業。
不依有性等故。
德者道德。
業者作用。
動作義也。
一實有九種。
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空六時七方八我九意。
二德有二十四。
一色二香三味四觸五數六量七别性八合九。
離十彼性十一此性十二覺十三樂十四苦十五欲十六嗔十七勤勇十八重性十九液性二十潤二十一行二十二法二十三非法二十四聲。
三業有五種。
一取二舍三屈四申五行。
四大有唯一。
實德業三同一有故。
離實德業外。
别有一法為體。
由此大有有實等故。
五同異亦一。
如地望地有其同義。
望于水等即有異義。
地之同異是地非水。
水等亦然。
亦離實等有别體實。
六和合句者。
謂法和合聚。
由和合句。
如鳥飛空忽至樹枝住而不去。
由和合句故令有住等。
上已略叙。
廣出體相。
及廣破斥并如唯識及疏。
并百論等疏。
或謂自在梵天等生者。
此有三計。
一即塗灰外道。
并諸婆羅門。
共計自在天是萬物之因故。
唯識第一雲。
有執有一大自在天。
體實遍常能生諸法。
謂彼計此天有其四德。
一體實二遍三常。
四能生諸法。
又計有三身。
一者法身。
體常周遍。
量同虛空。
能生萬物。
二受用身。
在色天之上。
三變化身。
随形六道教化衆生。
複計彼天有二住處。
一在雪山。
二在南海末剌耶山。
昔摩竭國有兄弟二人事自在天。
同往雪山求見彼天。
至山忽見一婆羅門雲。
大自在天。
是汝國釋迦牟尼佛。
何不禮事。
兄弟報雲。
我先承習但事天神。
時婆羅門變為天形。
面上三目。
複現四臂或現八臂。
告兄弟曰。
汝可還國。
菩提樹東造釋迦降魔之像。
菩提樹後可穿一池濟渴乏者。
彼宗因此計二住處。
以為不謬。
瑜伽第七雲。
彼作是思。
世間諸物。
必應别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
為彼物父謂自在天。
或複其餘如論廣破。
顯揚第十亦同此說。
十二門論亦廣破之。
二。
言梵天等生者。
即第四圍陀論師計。
及第五安荼論師。
圍陀明。
此師計那羅延天能生四姓。
此計梵天能生萬物。
提婆菩薩破外道小乘涅槃論雲。
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華。
蓮華之上有梵天祖公謂梵天為萬物之祖。
彼梵天作一切命無命物。
從梵天口生婆羅門。
兩臂生刹帝利。
兩髀生毗舍。
兩腳生首陀。
故瑜伽第七雲。
婆羅門是最勝種類。
刹帝利等是下種類。
婆羅門是白淨色類。
餘種是黑色類。
婆羅門種獨得清淨。
非餘種類。
婆羅門是梵王之子。
從大梵腹口所生。
梵所變化梵王體胤。
廣破如彼。
顯揚亦同。
故上等言等取那羅延天。
以那羅生梵。
梵為物祖故。
正雲梵王生。
等取那羅延。
又等梵王。
是第五計安茶論師計本際也。
言本際者。
即過去之初首謂計世間最初。
唯有大水。
時有大安茶出生。
形如雞卵。
顔如金色。
後為兩段。
上則為天。
下則為地。
中生一梵天。
能作一切有命無命物。
是故梵天是萬物因。
以四五兩計。
一計那羅延為始。
一計安茶為始。
并次生梵王。
梵王生萬物。
故疏雲。
梵天等生。
則等取安茶及羅那也。
其安茶計。
亦似此方有計天地之初。
形如雞子混沌未分。
即從此生天地萬物。
疏或謂時方微塵虛空宿作等。
而為世間及涅槃本者。
此有六計。
一時者。
即時散外道。
執一切物皆從時生。
是故時是常。
是一。
是萬物因。
是涅槃因。
廣百論雲。
複次或有執時是真實常。
以見種植等衆緣和合。
有時生果。
有時不生。
時有作用或舒或卷。
令彼條等随其榮悴。
此所說因。
其有離合。
由是決定知實有時。
廣破如彼。
百論亦雲。
如是時雖微細不可見。
以節氣華實等故知有時。
此則明其見果知因。
次言方者。
即第七方論師。
計從方生人。
人生天地。
滅後還入于方。
故方是常。
是一。
是萬物因。
是涅槃因。
故百論雲。
外曰。
實有方常相有。
故曰合處是方相等。
言微塵者。
即第八路迦耶論師。
計色心等法皆極微所作。
路迦耶此雲順世外道。
計一切色心等法。
皆用四大極微為因。
然四大中最精靈者。
能有緣慮即為心法。
如色雖皆是大。
而燈發光。
餘則不爾。
故四大中有能緣慮。
其必無夫。
故唯識雲。
有外道。
執地水火風。
極微實常。
能生粗色。
不越因量。
雖是無常而體實有。
釋曰。
謂從四大生。
後還歸四大。
言粗色者即是子微。
不越因量者。
因者父母。
微最初極微名為父母。
聚生諸色故。
所生者名曰子微。
子微雖是無常。
不越父母故是實有。
亦廣如彼破。
但是随情虛妄計度。
顯揚第九雲。
又計極微是常住者。
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
由不實知緣起法故計有為先有果集起。
離散為先。
有果壞滅。
由此因緣。
彼謂從衆微性粗物果生。
漸析粗物乃至極微。
是故粗物無常。
極微常住。
瑜伽同此。
言虛空者。
即第九因力論師。
謂彼虛空為萬物因。
别有一法是實是常。
是一。
是一切萬物因。
從空生風。
從風生火。
火生暖。
暖生水。
水生凍。
凍堅作地。
地生五谷。
五谷生命。
命殁還歸空。
是故虛空能為一切萬物因是涅槃因。
百論亦雲。
外曰。
定有虛空。
法亦常亦遍亦無分。
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等。
廣如彼破。
言宿作者。
即第十宿作論師。
計一切衆生受苦樂報。
皆随往日本業因緣。
是故若有持戒精進。
受身心苦能壞本業。
本業既盡。
衆苦亦滅。
衆苦盡滅。
即得涅槃果。
是故宿作為一切因。
瑜伽論雲。
何因緣故。
彼之外道作如是見。
立如是論。
答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于苦。
雖具邪方便而招于樂。
彼如是思。
若由現法士夫作用。
為彼因者彼應颠倒。
由彼所見非颠倒故。
是彼諸法皆以宿作為因。
由此理故。
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
涅槃三十五。
廣破此見。
而疏雲。
等者。
等取第十一無因論師。
計一切萬物無因無緣。
自然而生自然而滅。
故此自然是常。
是萬物因。
是涅槃因。
此計一切無染淨因。
如棘刺自纖。
烏色非染。
鶴色自白。
大乘法師雲。
别有一法是實是常。
号曰自然能生萬物。
與下此方計有同義。
瑜伽第七雲。
何因緣故。
彼諸外道。
起如是見立如是法。
答謂見世間無有因緣。
或時欻爾大風卒起。
或時一日寂然止息。
或時忽爾暴沙彌漫于一時間。
頓即空竭。
或時郁爾果木敷榮或一時間。
飒然衰悴。
由如是故。
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顯揚亦同此。
則無因為自然。
非别有物。
若廣分别上諸異計。
如瑜伽六七。
顯揚九十。
婆沙十一二。
及金七十。
廣百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