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六謂籍衆相而觀于義。
相應智起故名比量。
七有分别智于義異轉。
了瓶衣等名似現量。
八以似因智于似所比相違解起名似比量。
廣如彼說。
今疏。
雲無常計常即是第八。
如色是無常知從緣生刹那滅故。
故是無常。
此籍因緣相應智起是真比量。
今以相續覆故即似因智起。
計之為常。
即相違解起名似比量。
故為颠倒。
今雲于法不颠倒故是揀似比量。
疏男女天地等見一合相名似現量者。
此即第七。
一合相者。
衆緣和合故。
如攬衆微以成于色。
合五陰等以成于人名一合相。
如是見者。
是有分别智。
于義異轉故名似現。
言一合相。
相不可得故。
故名為離下。
顯真現量。
不可得者。
即金剛經雲。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
以從緣合即無性故。
無性之性。
是所證理。
如是知者是正智生。
是自相處轉名真現量。
上來離于所覺和合之相。
已為現量。
非唯已下。
又拂能所證迹。
為真現量。
謂若有如外之智與如合者。
猶有所得非真實證。
能所兩亡方為真現。
故唯識雲。
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故下經雲。
無有智外如為智所入。
亦無如外智能證于如。
如是方為真現量也。
是故。
經雲離諸和合相
疏。
後偈成現觀者。
即前真現量也。
現觀有六。
十地當釋。
今通前三
疏。
夫見實者。
即淨名經入不二法門品。
樂實菩薩曰。
實不實為二。
見實者尚不見實。
何況非實。
所以者何。
非肉眼所見。
慧眼乃能見。
而此慧眼無見無不見。
是為入不二法門。
此明實者真實之理。
非實者緣生假合。
今尚不得所證之如。
豈況如外假有之法
疏。
見非實者。
知其即實者。
即諸經意雲。
若見非實即真名見。
非實下。
引中論即是法品。
前光明覺品已廣引竟。
然實有二意。
且就一相理實為實。
事相非實即真俗二谛。
俗則一切皆俗。
佛亦随俗立名。
真則一切皆真知妄本自真。
故雙照為俱存。
互奪即雙寂
疏。
由無住故無所不住者。
即般若中意。
彼前更反釋雲。
若有所住則有所不住。
從謂不住有下
疏。
釋上文由無住故無不住義
疏。
能住例知者。
上辨四句。
唯住有句具住不住義。
下三皆略。
若具住無應雲亦不住無無即有故。
故能住無。
契無實故。
俱句雲。
故能住有無契二實故。
俱非句雲。
故能住非有無契非有無實故
疏。
既以無住為住下。
釋第四究竟不動搖句。
即大般若曼殊室利分亦前已引。
從方契已下。
是疏釋義。
結歸諸佛住于此義。
第九菩薩
疏。
以無所得得菩提故者。
前文已釋
疏。
本覺自然故無造作者。
即将第二句無作字釋初句處字。
從悟亦冥符下。
将第二句無分别字囑初句所得字。
三細已下。
釋三四二句。
即起信論。
然由無明為因生三細。
境界為緣生六粗。
故彼論雲。
複次依不覺故。
生三種相。
與彼本覺相應不離。
雲何為三。
一者無明業相。
以依不覺故。
心動說名為業。
覺則不動。
動則有苦。
果不離因故。
二能見相。
以依動故能見。
不動則無見。
三者境界相。
以依能見故。
境界妄現。
離見則無境界。
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粗相。
雲何為六。
一者智相。
依于境界心起分别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
依于智故生其苦樂。
不覺起念相續不斷故。
三者執取相。
依于相續緣念境界。
住持苦樂心起着故。
四者計名字相。
依于妄執分别虛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
依于名字尋名取着。
造種種業故。
六業系苦相。
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釋曰。
據此則六粗遠亦從無明生。
然就顯著說說境界耳故。
楞伽中雲境界風所動。
起信亦雲因無明風動
疏。
又不可以識識等者。
即取淨名見阿閦佛品之經。
釋此粗細
疏。
又有能所下。
此中三重釋此粗細。
此當第三。
初約迷真起妄說。
後二約反本還源說。
而二約識智對覺論。
三者理智對辨
疏。
次二句雙遣性相者。
二即是相。
相差别故。
一即是性。
性不并真故。
今雲無二。
即遣相也。
亦複無一即遣性也
疏。
後偈拂前無二之迹者。
即無中無有二。
偈初句。
牒前無二之迹。
次句遣之言無二者牒初句也。
非謂有無二下。
正釋第二句而是反釋。
若謂有無二即執藥成病。
若存無二下。
出謂有無二之過。
從遣之又遣之下。
拂迹若不得意千重遣之未免于二。
何者謂有人聞無二亦複無。
謂無無二為是。
亦有所著。
故中論雲。
諸佛說空法為離諸有見。
若複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以楔出楔。
以賊逐賊。
無有已時。
心無所著當法即絕故。
故至于無遣。
若以無遣為是亦有着矣。
此亦借老子損之又損之。
以至于無為之言
疏。
悟身見起此見如身者。
前釋非身而說身。
此釋非起而現起由悟非身。
又生非身之見。
此見若有執複随生。
身既非身見亦非見故雲此見如身。
從身見兩亡下。
釋下半。
身見兩亡則法界一相為真法身也。
觀身實相下通妨。
妨雲。
向來觀身是菩薩觀解觀其自身。
那言是佛無上身耶。
通意可知。
即淨名觀阿閦佛品。
前亦已引第十菩薩智力成就。
不可壞故者。
智力成就即十住中第十佳。
智慧增故。
得佛十種智故不可壞。
即成今文堅固之名。
頌意已下即彼勝進經文。
文雲已下即今偈意
十住品第十五
疏。
又前辨所依佛德下。
上即通明。
此下别顯。
上是古意。
此下今意。
如前已明。
疏二釋名下。
疏文有二。
先得名。
後總言下釋名。
前中然住有二義。
一約能所合釋。
故言慧住于理。
則理是所住慧是能住。
二唯約慧釋。
信未終極。
慧未安住。
得入正位。
位不動搖故。
雲得位不退。
然位不退複有二義。
一約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
二約終教入初住位即名不退異輕毛故。
今依後義則通十住皆位不退。
從初受名故。
本業雲。
始入空界即證初義。
住空性位即證後義
疏。
前會無勝進下。
上正科經文。
此下對前辨異。
次回向是位下通外難。
先牒難也。
從三賢位滿下通。
通有二意。
一明有勝進總攝前三故不别立。
二亦顯下。
明無勝進則後無方便。
欲證無分别智故
疏。
略辨六意者。
前三取下論勢。
然其三意大同小異。
異相雲何。
一是所證法體。
欲說此法要。
須心冥此體。
二非證不說者。
揀異未證之人。
亦許心合法故。
三非思量境者。
絕思方說亦通未證故。
言大同者。
絕思則證。
證則契體。
四觀機則識病所宜。
審法則知藥功力。
不觀人根不應說法。
不審而說理事或乖。
應病與藥令得服行矣。
五散心不堪諸佛加故。
六菩薩常定但為物軌。
菩薩将說。
尚須入定。
況凡夫耶
疏。
是衆首等者。
此有二意。
一約教相。
雲是衆首。
言餘入則亂者。
此即論意。
謂有問言。
豈此海會無如法慧。
故應答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