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得名。
三約脫惑障下。
會六釋。
四即上體用下。
出體性。
今初有三。
一約行釋無縛着。
引證中諸法無二。
所見無著。
般若無生能見無著。
諸法無二通上能所。
諸法即無二般若即無生。
三世一合相。
豎論無著一合相言。
文在三世義通前三。
一者一切法無二。
二者般若無知。
三者上二契合。
二又解脫下。
約用釋名。
三于何無縛着耶下。
别解縛着。
于中四。
一指前總明。
二别申十事。
三若約下一事具二。
四惑縛着一義中二。
一生死為能縛。
由離凡故不縛。
言不縛生死者。
不為生死所縛耳。
此即相不縛不着二乘即所見不着。
二境相不縛。
能見不着。
三現惑不縛。
所見不着。
種子即所見故。
四有不能縛。
所見空不能着。
五惑不能縛。
見智不能着。
故雖十事不出相惑及能所見也。
疏一毫之善下。
即生公釋。
法華一毫之善。
發迹顯佛舉手低頭皆已成佛。
言無非佛流即涅槃意。
乃至外道典籍亦佛法流況内法耶。
大小等教皆從如來大悲所流故
疏。
願成普賢兼二回向者。
位後普賢是佛即向菩提。
等覺位前即向衆生
疏。
别有十四根者。
按經文數故雲十四義合二十二根。
如俱舍第十一明。
疏勝用增上光顯義故者。
彼論解根有二義。
此依薩婆多宗。
故彼論雲。
最勝自在光顯名根。
由此總成根增上義。
解雲。
根體勝故為最勝。
根用勝故名為自在。
體用雙彰名光顯。
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為增上。
将增上義以釋根也。
論雲。
此增上義誰望于誰。
釋曰。
謂二十二根望誰增上頌曰。
傳說五于四四根于二種五八染淨中各别為增上。
釋曰。
傳說五于四者。
眼等五根于四事能為增上。
一莊嚴身。
二導養身。
三生識等。
四不共事。
釋曰。
初盲聾等非莊嚴故。
二眼見耳聞避險難故。
香味觸三是段食性能受用故。
三生識等。
等取心所。
四不共事。
眼唯見等。
言四根于二種者。
謂男女命意名為四根。
各于二種而得增上。
男女于二得增上者。
一有情異。
謂男女類别。
二分别異。
謂形相言音乳房等别。
命根二者。
一能續過去衆同分。
二能持現在衆同分意根二者。
一能續後有。
二自在随行。
謂經雲。
心能導世間即自在義。
心能遍攝受即随行義。
如是一心法皆自在随行。
言五八染淨中者。
五謂樂等五受。
八謂信等五根三無漏根。
謂五受順三毒染。
信等八根順清淨法随生長故論次叙異說雲。
了自境增上總立于六根(謂發識了境根名增上)從身立二根。
男女性增上(同前分别)于同住雜染清淨增上故。
應知命五受信等立為根。
釋曰。
謂下二句由上二句得增上義故立根名。
謂命根于同分住得增上等。
五受于染法得增上。
信等于暖頂位中伏諸煩惱引聖道故。
大同前解。
頌雲未知當知根具知根亦爾。
于得後後道涅槃等增上。
釋雲。
言亦爾者。
類顯一一各能為根。
未知根是見。
道已知根是修道。
具知根是無學道。
未知已知于根道有增上用。
見道引修道故。
已知于具知根道有增上用。
引無學故具知于涅槃有增上用。
由具知根心得解脫。
心若解脫方證涅槃故。
已知是未知之後。
具知是已知之後故言後後。
更有異說未知已知各于自道斷惑增上。
具知于現法樂住得增上。
已知根義正義所立。
二十二根經中略無男女二根餘皆具有
疏。
兼五受根者。
頌雲身不悅名苦(損惱義故)即此悅名樂(攝養義故)及三定心悅(謂第三禅五識無故無有身樂心悅名樂)餘處悅名喜(餘處謂初二禅及欲界處心悅名喜)心不悅名憂中舍二無别(中謂非苦非樂此處中故名為舍根舍在身心同無分别任運而生故雖通二身心二舍同一舍根也)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者。
釋曰。
九謂意喜樂舍信等五根。
若在見道依此九立未知當知根。
修及無學亦依九立已知具知。
論雲。
如是三名因何而立。
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轉。
故說彼名未知當知根。
解雲。
即見道十五心八忍七智。
如苦法忍與疑得俱。
未知苦谛名未曾知。
後至智位必當知故名為未知當知根。
如苦忍既爾。
諸餘七忍亦然。
故忍總名未知當知。
中間七智雖能正知良由知谛未遍中間起故。
亦名未知當知。
故說彼在見道行者名未知當知。
又論雲。
若在修道無未知當知。
但為斷除餘随眠故即于彼境複數數知。
是故說彼名為已知。
釋曰。
從道類智已去乃至金剛喻定皆名修道。
若在修道上下八谛總已知竟無未曾知。
但為斷除迷事煩惱貪嗔癡慢四随眠故。
于四谛境複數起智知名為已知。
又論雲在無學道。
知已已知故名為知(此釋知也謂盡智無生智作知已已知之解故名為知)有此知者。
名為具知(此釋具義有此者成就義也約成譯具也)或習此知已成性者。
名為具知(此第一解約習釋具也)謂得盡智無生智故。
如實自知我遍知苦。
不複更知。
乃至廣說。
釋曰。
即以盡無生智為具知根體。
四谛之上各有盡無生義故。
雲乃至論彼所有根名未知當知根等者。
此釋名。
謂彼未知等行者。
身中所有此根故名未知根等也。
餘如俱舍根品廣明信等五根前疏已釋命根之義問明品說。
疏以不退轉是定義者。
以精進言經文自有定。
但有義故以不退當之。
進謂進趣定謂不動。
故疏金剛界根者。
釋此一根疏文有二。
一正釋。
二傍通。
今初有四。
一雙标定慧。
二金剛三昧下示定。
三金剛正智下示慧。
四界即是性釋于界言通定慧義。
智了心性者。
智了即慧契性不動是定。
然此根體通智通心二俱名根。
故第六回向施心中雲。
願一切衆生得萬字相。
莊嚴金剛界心。
心體性堅即金剛心智。
符心王同不可壞。
心智俱能壞惑。
壞惑亦即利義受金剛名。
今觀心性義含王所。
亦即未知當知根等者。
二傍通也。
金剛定慧即等妙覺。
今欲具三無漏根故以此當未知根。
未知根正在見道何有金剛之義。
故言現觀位中得不壞故。
現觀即見道谛現觀也。
現觀之義十地廣釋。
疏金剛焰下。
文中二。
一正釋金剛發焰。
金剛如燈。
發焰如教。
故雙了事理。
及能所者。
照境為所。
亦兼照于能觀智也。
即已知根者。
通照事理如修道中故。
二故離世間下。
引證雙證前二根。
初證界根知法性故。
二又雲金剛光焰根。
即證前焰根雙照之義。
先舉經。
後佛境有二下。
釋同一所知中已通事理。
二分齊境有能觀智故。
前釋雲焰通事理及能所故。
後二具知根三無漏根具矣。
然心名根清淨心王于無分别智。
有所依增上義故二智名根。
即于後後道涅槃得增上故。
如前論釋。
大小乘說六八等殊。
三得成根義類相似故得引于俱舍文證。
人常了故。
疏其業行界下。
疏以十力攝五十二。
于文有二。
先知衆生。
後知菩薩。
前中有十七想。
衆生是總。
十力皆是化生事故餘即明十力所知。
一初有五想。
皆處非處于佛法等相應為處。
不相應名非處故。
二業力。
三行即禅定行。
四即界力。
五即解力。
六根力。
七時即宿住。
八持即遍趣行。
遍持善惡至諸趣故。
九煩惱下。
三想即漏盡力。
十見佛想。
即天眼智力想。
取其相皆了知故從法輪想下。
知菩薩亦不出十力所知。
恐繁不配。
離四過失等者。
從一切佛智下。
即具五功德。
疏如聲聞中有信行法行等。
此二通有退思護住者。
俱舍二十五雲。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前見至生。
釋曰。
契經說有六阿羅漢。
一者退法。
謂遇少緣便退所得。
二者思法。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
三者護法。
謂于所得喜自防護。
四者安住法無勝退緣。
雖不自護亦能不退。
無勝加行亦不增進。
五堪達法。
謂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
六不動法。
不為煩惱所退動故。
前五種性從無學位信解性生。
此五總名時解脫也。
以要待時方能入定。
及心解脫。
言待時者。
此有六種。
一得好衣。
二得好食。
三得好卧具。
四得好處。
五得好說法師。
六得好同學。
後不動種性名不時解脫。
謂是利根以不待時便能入定。
及心解脫故。
從先學位見至性生。
釋曰。
論雲從先學位信解生等者。
二十三論雲。
至第十六心随三向住果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别。
釋曰随三向住果者。
随三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