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類謂随所立法。
望餘展轉少分相似(雲雲)異類望餘少分不相似。
現量有三。
一非不現見。
二非已思應思。
三非錯亂境(雲雲)此下取意釋。
謂初如眼見等。
二如良醫授藥。
色香味足有大勢力。
才取便成取所依止。
病若未愈名為應思。
其病若愈名為已思。
亦如瑜伽師作地水火等觀。
建立境界取之所依。
三非錯亂者。
謂想亂數亂等(雲雲)上總謂有世間現量。
有出世間現量。
謂出世智所行境。
七比量者。
謂與思擇俱已思應思所有境界。
此複有五。
一相比量。
如見煙比知有火等(雲雲)二體比量。
謂現見彼自體性。
比類彼物不現見體。
如以現比過未等。
又如飲食衣服等現見一分得失之相比知一切等(雲雲)三業比量。
謂以作用比業所依。
如見遠物無有動搖。
鳥居其上比知機等。
唯聞哮吼比知師子等(雲雲)四法比量。
謂以相鄰相屬之法。
比餘相鄰相屬之法。
如屬無常比知有苦。
以屬苦故比空無我(雲雲)五因果比量。
謂以因果展轉相比。
如見有行比至餘方。
見至餘方比先有行。
見善作業。
比知當有大富等(雲雲)八正教量者。
一切智所說言教。
此複三種。
一不違聖言。
二能治雜染。
三不違法相(雲雲)已說論據。
第四論莊嚴者。
略有五種。
一善自他宗。
二語具圓滿。
三無畏。
四敦肅。
五應供語具圓滿。
謂凡有所說皆以其聲不以非聲。
聲者具五德。
一不鄙陋。
二不輕易。
三雄朗。
四相應。
五義善相應者。
謂前後法義相符(雲雲)無畏可知。
敦肅者。
謂如有一人待時方說而不嚵速是名敦肅。
應供者。
謂如有一人為性調善不惱于他。
乃至言詞柔軟如對善友(雲雲)第五論堕負者。
謂有三種。
一舍言。
二言屈。
三言過。
舍言者取意。
謂辭謝。
對論者言我不善論等。
二言屈者。
為對論者之所屈伏。
或托餘事方便而退。
或引外言。
或現憤發。
或默然等(雲雲)言過者。
謂雜亂粗犷。
不辯了。
無限量。
非義相應。
不以時。
不決定。
不顯了。
不相續等(雲雲)第六論出離者。
先應以彼三種觀察論端方興言論。
或不與論名論出離。
謂一觀察得失。
二觀察時衆。
三觀察善巧及不善巧。
觀得失者。
謂我立論無自損損他俱損等耶(雲雲)觀時衆有僻執耶。
有正見耶等。
觀善巧不善巧者。
謂自觀我于論處論據等為善不善等(雲雲)。
第七論多所作法。
有三種。
一善自他宗。
二勇猛無畏。
三辯才無竭。
由有此三能善酬答。
故名多所作法耳。
釋曰。
上所引瑜伽略其大綱。
廣說如彼。
但觀所引論文疏文居然易了。
今更略釋。
一随所住處等者。
即善于他宗下次第顯說兼善自宗。
然經雲随所住處。
亦兼論處所。
而文正在執着之處。
故次便雲次第顯說等。
疏以宗因喻現比教量顯己正義随病治之上皆論所據者。
顯己正義即所據中所成二義自性差别。
此二即是己宗能成。
入中文但有六阙同類異類。
以此二但約所立與餘有少同異。
故是喻及宗中攝之。
言随病治之者。
以所執非一故。
疏辯才即論體者。
流于聽表曰辯。
巧應物心曰才。
即是言論宣說教道順正理故。
疏亦論莊嚴者。
标下出莊嚴。
莊嚴有五。
無畏一種。
前句已有。
善自他宗。
後所作法中兼明。
此但有三。
一語具圓滿。
二順言者。
即是應供。
謂不惱于他言辭柔軟。
故曰順言。
三敦肅可知。
疏又上皆論多所作法者。
此标謂總收上二門。
一句以成所作法。
一善自下列。
言配文可知者下二可知。
善自他宗。
即随所著處即善他宗。
次第顯說即善自宗。
疏謂善觀察得失等者。
等取餘二。
謂時衆及善巧不善巧。
從由具上諸義下。
即仍前五例釋不堕負謂有體有據有嚴有作。
既出離有能何得堕負。
疏由破此障得入八地者。
謂七地中猶有此障不入八地。
破故得入下四句例然。
疏上明能破此顯能立者。
總釋意也。
因明論雲。
能立與能破。
及似唯悟他。
現量與比量。
及似唯自悟。
此之一偈總有八義。
一真能立。
二似能立。
三真能破。
四似能破。
五真現量。
六似現量。
七真比量。
八似比量。
今此辨于利他故但明能立破。
而菩薩離過但有真能立破。
無似能立破。
疏又上五障下。
二重收總釋不要對他。
則令諸菩薩皆離此五則得菩提。
疏第六正顯加相等者。
疏文有三。
一引論生起。
何故加結前。
雲何加生後。
言雲何者。
謂加相雲何。
二加相有三下。
辨加相。
言約别說者。
謂以身加身。
以口加口等。
言如實說者。
能加則局者。
謂能加随舉一業即加。
所加三業故。
三承前語便下。
辨加次第。
于中二先辨諸佛加次第可知。
後若約舍那下。
辨本師。
次第意加即承佛神力。
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
次身光照觸等者。
即下如來加請文中。
放眉間光照十方竟雲。
又照十方一切世界。
一切諸佛所加說法菩薩金剛藏之身是。
後雲台下口加者。
時光台中以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
佛無等等如虛空。
十力無量勝功德。
人間最勝世中上。
釋師子法加于彼是也。
言令演者。
彼次偈雲。
佛子當承諸佛力開此法王最勝藏諸地廣智勝妙行。
以佛威神分别說。
即其文也。
謂即先須冥加。
次放光成台。
後方得台中勸說雲亦義次第。
疏總中令以樂說辯等者。
謂以樂說為能說。
說十地之法義故。
經雲辯說說必有詞。
其所說中名相差别即是法義。
論以名相釋于差别。
亦可在口為辯。
辯通四辯也。
不違已下釋善巧字。
疏自他因緣方有說故者。
自力為因。
他力為緣故。
疏攝此九力。
此句總标。
二以因中有四下。
總出四淨所以。
言因中有四義者。
揀非約緣。
但就自力因中耳。
亦如泛舉因緣生法中有其四義。
如谷子為因。
水土為緣。
能生于芽。
但就谷子即有四義。
一緣不生自因生故。
即谷子是有力義。
二因不生自緣生故即谷子上有無力義要。
具有力無力方能生芽。
即第三義總攝上三。
即谷子之德是第四義。
一有力能作故。
有有作善法淨。
二無力不能作。
故有無作法淨。
三具二能引生故。
有教化衆生淨。
四泯攝前三稱理成德。
故有第四身淨。
泯謂泯絕。
以三不相離互相即故。
便互泯奪攝者三不相離舉一全收。
具泯奪義。
故稱理成德。
又上四義。
前三行圓。
後一行滿。
前三之中。
前二自利。
後一利他自利。
二中依體相分故。
有有作無作。
然其别義正在前二。
此二并以真心為體。
以真心中有于三大。
順體相大故有無作法淨。
順用大故有有作善法淨。
言有作者即是教行。
教行本無順性德。
用而修起故名為有作。
有作順理故名為善。
善之自體故名為法。
法出垢染自之為淨。
言無作者即是證行。
性出自古不由緣造。
故名無作。
此無作體更不順他不立善言。
若約性善亦可名善。
論依前義。
故無善字。
法淨二義不異前釋。
然其純真不生單妄不成。
真妄和合方有所作。
無明内熏惡友外引。
造諸惡行背真流轉。
真如内熏善友外引。
造諸善行反本還源。
順真名善順真為善。
即無妄可治不成善故。
由順性無悭貪故随順修行檀波羅蜜。
則反悭貪成于檀度之善。
餘可例知。
然此二淨。
若在凡時但可有性名作無作。
不得名淨。
然無作體古今常湛體無增減。
約就于緣有隐有顯。
有始有終說因說果。
有作法體本無其體。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