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疏此亦兼下二義。
疏釋二義中。
前約内證。
後約外用。
據能燒惑應名火地。
但火能燒未必有焰。
今取有焰故能普照。
疏五得出世間智下。
先舉論文。
遠公意雲。
上二句解難度。
難度即釋勝義。
今疏但通釋。
此唯下疏釋于中有二。
先總明。
後以三地下别顯。
初三地下。
是一難度。
四地下是二難度。
多滞已下結前難度。
謂三滞世。
四滞出世。
雲滞二邊。
上明所度之境。
從今得出世下。
是能度之法。
此句由得四地已度世間故。
論雲十平等心實難得故。
從又能随下。
即是論文。
巧方便智已入五地能度出世。
前三滞俗違真。
第四滞真違俗。
今已度前故化衆生而無著俗不違真。
證出世智而起用故。
真不違俗。
則前四地不能勝也。
若爾六地已上豈不然耶。
故疏通雲此初得故。
疏六般若下。
先舉論。
後謂妙達下。
疏釋。
于中有二。
初解大智。
準龍樹雲。
智有二種。
一小。
二大。
小謂因分緣照之解。
即妙達緣生。
大謂果分滅觀智心。
即疏引無分别。
今取所引故雲大智。
次親如目下釋現前義。
後對後下釋有間字。
若遠公意。
二智皆有間。
二智皆現前。
疏此或下。
疏釋論。
于中三。
初為三義釋。
次第對論三節可知。
第二合唯下。
為一義釋。
先标。
後然善下别釋二字。
文并可知。
疏此亦三義下。
疏釋第一義。
釋報行純熟曲有二義。
一以變易果為報。
二依此下。
約行德釋所有行德。
由前修起故名報行。
成就在今故雲純熟。
即下經釋名中。
名為無功用地。
先以成就故。
二釋無相。
三釋無間。
即下經名為力持地。
他不能動故。
意明功用不動。
二合一義中輪王喻者。
七地菩薩煩惱及相已不動故。
而非報行不動。
梵王舍欲生于梵天。
即功用不動故。
證合唯一義。
遠公意雲。
離功用相名為無相。
空有雙現故曰無間。
則無相無間俱非前地無相無間也。
疏得無礙慧下。
疏釋。
然其論文義通一地。
克字取義即說成就。
于中有三。
初得無礙力。
即口業成就。
謂内具無礙之智。
外以美妙言說名無礙力。
二說法成就者。
即智成就。
三利他行者。
即法師自在成就故。
疏雲遍說遍益方名為善。
疏十得大法下。
先舉論。
後此有下疏釋。
先以法身為雲。
此地菩薩法身普周一切法界。
雲大法身。
第二義以佛說為雲。
能受為法。
即法器故。
論釋第十既雲得大法身具足自在。
恐濫于佛。
故寄對顯異。
先對下歎勝。
論雲如是受法王位。
猶如太子而得自在。
後對上彰劣。
論雲。
是處有微細智障故不自在。
對治此障故說佛地。
釋曰。
謂金剛心後微細障盡種智現前故。
第三次下論雲。
總喻十地。
疏略不出今當具之。
于中二喻。
一喻十地在障未出。
二喻十名所顯之德。
前中亦二。
先喻菩薩雲又如懷孕在藏。
菩薩十地亦複如是。
以諸地有障故。
二喻如來。
于中又二。
先喻體圓。
後喻用極。
前中論雲。
如子出時。
佛亦如是。
事究竟故。
二喻用極。
論雲。
又如生時諸根覺了。
佛亦如是。
于一切境界。
智明了故。
在文可知。
但喻于障。
與前小異。
前之十障在十地前。
如第十地于諸法中不自在障。
在于九地若斷此障則得十地今明十障。
障在當地乃障于後。
如十地有障未得成佛。
故猶喻在胎。
出胎生時方喻于佛。
無有障故。
第二喻前十名之德。
論但有喻而無合法。
而于胎中分為十時。
以喻十地。
論雲。
藏有十時。
一陀羅婆身時。
遠公雲。
前三梵語難解。
彼疏不釋。
今以類取即俱舍涅槃之梵語也。
陀羅婆者。
即最初羯剌藍。
涅槃雲歌羅邏。
則大同也。
俱舍譯為凝滑。
亦雲和合。
順今論意。
即喻初地。
如智契合。
離于生澀。
初托聖胎故。
論雲。
二者得捭羅婆身時。
釋曰。
即當俱舍次生頞部昙。
此雲胞也。
喻如二地初成戒身之體。
論雲。
三者屍羅陀身時。
即俱舍閉屍。
此雲軟肉。
如第三地忍辱柔軟亦禅定柔軟也。
論雲。
四者堅身時。
下皆唐言。
即俱舍雲閉屍生鍵南。
鍵南此雲堅也。
正與此同以四地出世法身堅固。
又精進堅牢故。
論雲。
五者形相似色身時。
即俱舍次缽羅奢佉。
此雲支節。
與形相似義同。
謂五地涉俗不住道行。
則于一身有支節分段也。
上之五位屬胎中名色支。
其第五位兼六處支。
俱舍更有兩句。
雲後發毛爪等及色根諸相。
論雲。
六者性相似身時。
即猶屬上支節之位。
已具六處。
如頭等六分成智身性。
論雲。
七者業動身時。
于其胎中已能動轉。
即七地中得方便智起殊勝行故。
論雲。
八者滿足身時。
釋曰。
此下喻後三地行德滿足。
論雲。
于中有三種根滿足時。
男女相别滿足時。
廣長諸相滿足時。
釋曰。
根滿足者。
即六根。
即俱舍雲及色根也。
如八地報行純熟。
二男女相别滿足時。
即俱舍雲諸根相。
謂九地分自利利他二行故。
三廣長諸相滿足者。
亦即俱舍諸相字攝。
謂第十地得大法身。
充滿一切。
一切功德皆已滿故。
下論結雲。
如是十時諸地相似故。
釋曰。
上來論文總喻十地。
大旨易了故。
疏不存恐尋論者不能曉了抄具釋也。
疏此十得名略有四對。
下第三料揀可知。
疏初句證行者。
即經向菩提最上道。
謂諸佛證此為因者。
釋經道字。
十地證智為佛因故。
今經但雲最上。
論經則雲增上勝妙法。
故疏雲最上最勝。
疏次句阿含者。
即經亦是清淨法光明門。
言法門名為法體者。
則顯光明是用。
體有二義。
一即上地法由此證真故能了俗名為光明。
二即後得智為體。
能了一切餘法。
餘法門者差别法也。
疏後二句别顯其相者。
初句即經所謂分别演說菩薩諸地。
疏釋可知。
疏後句顯上證道者。
即經佛子此處不可思議所謂菩薩随證智。
此有二句。
疏雲一者是義句故。
若分二者。
上句歎勝超劣。
下句示其體相。
本分竟。
疏此下請中三者。
疏文有三。
初總科。
二顯意。
三釋文。
疏所以默者下。
二顯意也。
然通論請分。
總有三意。
一明請中所顯之法。
二依法生成之行。
三以請對說互相起成。
今三段中具此三意。
文中有二。
一顯默所以。
二釋請所以。
前中令生愛樂請法行故。
文中又二。
先立理即借老子意。
彼道經雲。
将欲歙之必固張之。
将欲弱之必固強之。
将欲廢之必固興之。
将欲奪之必固與之。
是謂微明。
釋曰。
意明君子行權。
反經合義。
将欲歙斂衆生情欲。
則先開張極其侈心。
令自固于愛欲之念。
則當歙斂矣。
強弱等例然。
此道甚微。
而動則着明矣。
故雲是謂微明。
今借此意将欲為說。
必先默然令其敬請是欲說也。
疏欲令大衆渴仰請說者。
正顯意也。
總雲請說細辨多意。
一令菩薩敬請。
二如來加請以顯重法。
三希佛加被聽者。
四冀佛教其說儀。
義在下科。
而論但雲何故默然住。
欲令大衆渴仰請。
故。
複增菩薩尊敬法故。
今疏将論初意以釋默之所由。
後意轉釋請意。
疏所以俟請下。
第二釋請所以。
此疏有二意。
前意之中自有二義。
一為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