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相應能生後地。
而遠公雲始觀為觀。
正住名依止。
地中滿足起後為能生。
此三自為觀中漸次。
似非論意故。
疏不依但以加行為證漸次耳。
疏以後得智要由證真方能了俗等者。
證真竟方能了俗故為漸次。
故三漸次唯證一種當證。
上論自雲三心以為漸次。
餘二以自望他而為漸次。
疏問地地正證者下。
第五問答料揀。
于中先問。
後古德下答。
于中二。
先舉賢首釋。
後此亦順理下。
疏為會釋。
以刊定取唯識意約德異故。
有十親證破智明昧故為會釋。
二義俱取于中二。
初句總标。
二别會。
今初言此亦順理者。
非是不許彼之正義正義即唯識意也。
故雲此亦順理。
彼疏有二。
先難古釋。
後申正義。
難古有三。
一難雲。
謂境智互相如。
約智證十如。
何不境智互相如約境證一如。
二難雲。
加行後得非親證。
可說彼智有明昧。
正體緣如不變影。
何得說此有明昧。
三難雲。
能證有分限。
所證無分限。
以限證無限境智豈相如。
下出正義雲。
應知親證之言。
但望當地加行後得故名為親。
不望後地說為親證故不相違也。
于義可知。
今當為古德先通此難。
一者我許有十如則應如所難。
我唯立一如何因為此難故應順語答第一雲境智互相如說智十遍證。
境智互相如約境惟一證二。
答第二雲。
汝證十如不變影一如而說為十如。
我證真如不變影。
何妨一智十親證。
三酬第三有其二意。
一随難通。
以能随所證不許有明昧。
以所随能證真如應是智。
二者反難雲。
真如無分限不許有明昧。
真如體不異十德何由成是則前難未為切要。
疏故唯識下。
第二别會釋。
于中四。
一舉唯識正義。
二借文通義。
三反難成立。
四以喻顯示。
今初唯識正答如無異難刊定。
傍此而斥本師。
然唯識疏中釋雲。
真如實無别。
随其所證。
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
釋曰。
既雲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
早有智明昧義矣。
疏又雲雖初地中下。
第二借唯識文通賢首義。
然唯識論此一段文自明廢立。
應有問言。
初地之内不達十如。
應無發趣之果能達後後相及得果。
若已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
故今答雲達即齊達。
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
故有十種圓滿真如。
乃至如來十皆能了。
如辯中邊論廣有分别。
言能證者。
由于行圓。
後後地行别别漸圓。
豈非約智有昧明義。
雖彼疏釋本為廢立。
即以此義可通明昧故得引之。
以非證論中通真如無異之義故。
今疏雲亦約能證有明昧意也。
疏若唯取所證下。
第三反難成立。
此有二難。
一初地未證難。
如有十德初唯證一豈是證如。
二不通本難難謂本難雲。
如本無異何有十證。
今雲當地證于一德名親證者。
無異之難豈得免耶。
疏如人觀空下。
第四以喻顯示。
眼有小大空無差别。
是故生公依于此理立頓悟義。
明唯佛悟證如窮故。
十地聖賢皆為信境未全證如。
故雲夫稱頓者明理不可分。
悟語極照以頓明悟。
義不容二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
理智兼釋謂之頓悟即斯意也。
雖迥異常談亦為系表之玄矣。
疏自下第三許說分齊。
疏文分二。
先顯意總科。
後今初下。
依文正釋。
于中二。
初釋說儀。
後釋說意。
前中二。
先舉論釋經。
後觀十方佛下。
疏釋論自有二意。
一以無慢對佛。
不偏對機。
佛請不說便是自高。
今承力說安敢慢乎。
二亦可下。
意欲顯通。
卻以無慢對機。
不偏對佛。
疏欲令大衆下釋說意。
疏文有四。
一依經釋。
然疏示說正地該通二大。
遠公以示說為說大。
正地為義大。
乃成穿鑿。
二若準論下。
引論釋。
三以前說主下疏釋論經中重增之言。
四如何得此踴悅下顯喜意。
于中四一征以總釋。
二義名所以下釋二大名。
三聞于二大下。
結成踴悅。
四然二大體下彰其體性。
于中二先總标。
後遠公下别顯二師。
遠公雲。
證道所表即是地法者。
證道約人契會地法本自有之。
猶十二緣以法就人三世流轉。
廢人論法性相常定。
疏賢首下。
此師文三。
初正明二大。
二然其後解下。
對前揀異。
三古德因此下。
明可說不可說。
于中二。
前總後别。
前中言下論自明者。
論意因分為可說。
果分不可說。
舉論此文即奪古德。
從非無眉目下。
縱成古義妙理無妨故。
疏于中初就義大下。
第二别釋。
于中三。
初标章。
二别顯。
三融通。
疏義中有三下。
别顯言可以标舉令人知有者。
總顯三意為義大皆可标舉。
如前七偈即其事也。
不可指斥者。
文雲言說不能及是也。
疏二約證處等者。
如鳥足所履之處。
以喻所證。
而言此處非有非無即為可說。
為迹之處不可顯示名不可說。
疏三約本智等。
謂以空中鳥迹喻于證智。
說有空中之迹即是可說。
不可示其長短大小即不可說。
疏攝論雲無分别智離五相者。
雙證說不說義。
即無性攝論第八增上慧品。
第九論曰此中無分别智。
離五種相以為自性。
一離無作意故。
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
三離想受滅寂靜故。
四離色自性故。
五離于真義異計度故。
離此五相應知是無分别智。
釋論曰。
依智自性說離五相。
由遮诠門說智體相。
以表诠門不可說。
故遣分别門無分别智。
其相可了。
若異此智應有分别。
何有分别。
謂後廣說無作意等。
若無作意是無分别智者。
睡眠醉等無所作意。
應成無分别智然不應許。
由離功用應得無煩惱故。
若二是者第二靜慮已上應成無分别智。
若三是者此智體相難可成立。
以彼離心無有心法故。
若四是者應不成智。
如四大所造故。
若五是者。
此智不成是無分别性有分别故。
論頌雲。
諸菩薩自性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别智不異計于真。
釋論雲。
前三句遮五。
第四句正說自性。
已上引論。
今疏中言睡眠醉等略舉五相之一。
等字二義。
一者等取餘四。
皆為證成第三約智耳。
二者等于無想定及無想報。
以五位無心略舉二故。
第五滅定第三相中自揀竟故。
從以直诠不到下。
即釋論意具如上引。
上句即不可說。
下句即可說義。
又上三義且從别義配果海等。
而實三義俱通果海理智等三。
皆可标舉不可指示。
寄言遣言。
約遮約表思之。
又上三義明說不說更有二義。
一約自體真法互相顯現名為可說。
如經雲智起佛境界等。
謂以如顯智。
以智顯如。
名為可說。
不可以此性相别取名不可說。
二者情實相對。
以情望實情外有真可以談說。
據真就情真外無情用何起說。
疏是出世間故不可說者。
以後得智必由證真故。
是出世如何可說。
觀中行相言不至故者。
以修中觀必稱性修性出名言故不可說。
故彌勒雲。
種性粗相我已略說。
諸餘實義唯佛能知。
疏又諸法自相皆不可說。
諸法共相皆是可說者。
此依因明論。
謂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
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不共他故。
若分别心立一種類。
能诠所诠通在諸法。
如縷貫華名為共相。
此要散心分别假立是比量境。
一切定心離此分别皆名現量。
如第十唯識疏說。
然就說大中約加行智傍出此義。
以其加行觀法廣故。
通意言觀故傍出也。
疏又果海離緣下。
上說不說通其六重。
此下六重相望則初後唯一中間具二。
疏此上不可說下。
第三融通于中二。
先正融通。
二引證。
今初以真理普遍故者。
真理不可說普遍于事是故可說。
言以緣修無性故者。
緣修即可說。
無性故便同真理不可說也。
疏是故下引證。
先引當經。
即末偈我今說少分。
疏涅槃亦雲下。
二引他經即涅槃北本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
說十功德中。
第一智慧功德因辯修行大般涅槃。
聞所未聞。
琉璃光菩薩從東方不動世界滿月佛所。
而來問佛便明至不至義。
世尊以生不生等釋成至不至義。
略有六句。
四句是複。
一不生生不可說。
二生生不可說。
三生不生不可說。
四不生不生不可說。
二句單雲。
五生亦不可說。
六不生亦不可說。
今略釋之。
第一句未生之法名為不生。
有可生性名之為生。
既不生為他所生。
故不可作不生說也。
第二句謂生相能生可生之法名為生生。
今生相不能自生。
既不自生何故生他。
故不可作生生說。
第三句謂生相能生未生之法名生不生今由不生無漏。
故不可作生不生說。
第四句謂未生時無有生事名不生不生。
如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