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是次第。
釋曰。
此中财谷是所用。
庫藏是貯積。
經從金銀下别論釋雲。
于中廣有八種。
從金銀乃至一切所愛之事。
一切所愛之事即今經及餘所有珍玩之具。
兼取後内以為第九。
釋雲是外事。
舍中初舍為總。
餘九為别。
依此有二種喜。
一藏攝喜。
二利益喜。
藏攝喜者。
謂金銀等。
利益喜者。
複有八種。
釋曰。
欲兼下内共成二喜故。
标雲外事有九下釋别中第八即是于内。
然八中次第異今。
今依此經之次。
一嚴飾利益喜。
謂珍寶纓絡。
二者代步利益喜。
謂象馬車乘。
三者代苦利益喜。
謂奴婢人民。
論當第四。
四者自在利益喜。
謂城邑聚落。
論當第五。
五者戲樂利益喜。
謂園林台觀。
論當第三。
六者眷屬利益喜。
謂妻妾男女内外眷屬。
七者堅着利益喜。
謂及餘所有珍玩之具。
八者稱意利益喜。
謂頭目手足等。
後三同彼論次。
疏随機所應以何法者。
經有三句。
此句是總。
下二句别。
雲何所宜。
二随力宜。
三随現習宜。
現習宜者。
如浣衣之子。
應令修習不淨觀等
疏。
知時已下行相。
行相三句知時知量合為一故。
開時有三。
第三時即知量義。
言如是時中宜修定等即涅槃經上已引竟
疏。
晝則存心等者。
即遺教經。
經雲。
汝等比丘。
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
初夜後夜亦勿有廢。
中夜誦經以自消息。
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
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于怨家。
安可睡眠不自警悟。
煩惱毒蛇睡在汝心。
譬如黑蚖在汝室睡。
當以持戒之鈎早并除之。
睡蛇既出乃可安眠。
不出而眠是無慚人也。
慚恥之服于諸莊嚴最為第一。
慚如鐵鈎能制人非法。
是故比丘。
常當慚愧無得暫替。
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
有愧之人則有善法。
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釋曰。
但觀所引疏文易了
疏。
謂量力所能亦愛亦策勿令過分者。
即涅槃經。
已如上引。
亦如教首樓那調琴之法。
言後便休廢者。
起信論修行信心分。
彼約為魔惑故。
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
今使勿令過分。
則非卒起亦不休廢。
然疏三時當相以釋。
亦可此三為初中後。
初但明記。
次日夜勤修後方不斷。
此即前慚愧。
二利行中者。
釋經于此行中以後三行攝護前七。
慚愧之中已收前七門二利之行。
今之二利即前七也。
而是慚愧所護行中修堅固也。
欲早求度下釋勤修。
出離已下正顯行相之文。
此句總明堅固之體。
即前遺教之文。
不退自分下别釋堅固之相。
前經已引彌勒問經
疏。
利養正行具二供養者。
上願校量中有三供養。
一利養供養。
二恭敬供養。
三正行供養。
今以恭敬通上二故。
但分财法
疏。
第三佛子下結十名體用者。
疏文有二。
先釋文。
後然安住下揀法。
亦通複重之問。
文中有二。
先問。
後論雲下引論答。
先舉論後前句文略下是疏釋論論中無問而但有揀。
具足論雲。
前所說三十句。
從信增上等。
乃至常求上上勝道。
得清淨地法。
今此十句從信乃至供養諸佛。
盡是障地淨法。
是名修行校量勝。
而遠公雲。
前是所淨此是能淨。
意雲。
前地滿故能淨此法故為所淨。
此中十行若無此十地不窮滿。
故為能淨未為得意。
不順于論及瑜伽故。
第三果校量
疏。
三明分齊等者。
疏文有四。
初總标分齊。
即修非修分别。
以修以報各為分齊。
二行修唯在下二約當地初後相望。
論其分齊。
即上二義。
遍不遍故。
三又初二後一下。
約有無論分齊。
四又初二果下約法果論分齊。
此意正為論主通妨。
謂安國法師以見二果之後有結文故。
便以前二果唯是地法。
後二方是果法。
即出心故。
故今為通前二通法通果。
為法易見後有結故。
為果難見故。
論判屬果。
不得此意下結彈安國。
疏今雲法身即功德法身者。
佛地一切通名法身。
以約證如十德勝故。
見功德身。
又約證如來窮極故。
真實法身非見相故
疏。
理實入華藏下。
上約寄位。
此下顯實。
即願智果中意也
疏。
亦兼供僧者。
略無法者。
已親證如。
真供養故。
又此煉行真是修行。
法供養故。
故略無耳。
其供佛中經文易故疏略不釋。
論雲供養者。
有其三種。
一恭敬供養。
謂贊歎等顯佛功德。
二尊重供養。
謂禮拜等。
三奉施供養。
謂華香等。
即衣服下文。
其大心深心即能供養心。
謂為求佛故雲大心。
心殷重故名為深心
疏。
以同上願校量中供養願故。
故皆略無。
疏去下劣垢。
論當第三者。
論經亦是第二。
論釋即當第三
疏。
三别地行相中者。
初正明。
二若不爾下反質成立。
三是以具下總明義類以成前理。
其五約圓融。
一具一切。
更有三義。
一約相資檀義攝六等。
二約相應一念具修。
三約理融稱性。
一多互相攝故
疏。
總收三入等者。
此所練淨有始有終。
初但明練。
即是其始。
後舉回向能練令淨即是其終。
故前論主以回向居二行之後。
先明自利利他。
後回向勝進故。
言信等淨法為所練者。
即下論雲。
信等善法。
猶如真金數數入火故
疏。
第二喻中下疏文有二。
先正釋喻。
後金性本有下解妨釋成。
于中二。
先問。
後信等有二下解釋。
釋開二門。
地前之信則不喻金。
證如之信乃将喻金。
如來藏中為惑所覆。
如在礦中地。
初一淨即已出礦地中。
地滿皆是入火
疏。
此二不二并可喻金者。
謂真心為體。
與信等相不殊。
更無有二。
以真心上離不信濁。
故名為信。
二三無有違害。
即是慈悲。
四無悭吝為施。
五無懈。
六無愚。
七無不重賢。
八無不怖罪惡。
九無有危脆。
十無違佛教。
故是十行但一真心而為二義。
故無二體。
并為本有。
故可喻金
疏。
雖假供等緣修以成真德者。
然第二義自有兩義。
一約所顯性德。
二約能顯緣修成德。
如以知法性無悭貪故。
随順修行檀波羅蜜。
今成檀德。
克實分别。
則初一義可以喻火。
對治行故。
所顯喻金。
成德如嚴具今。
且融後二以喻于金。
以德因真起故同所顯。
故雲後成嚴具亦不異金。
嚴具喻于後地。
廣如前說金例皆金疏既了于真下複融初義。
亦不異金。
以初妄識為體。
今真妄交徹故。
妄由真生真該妄末。
真非妄外。
即妄徹真源。
若爾則無能練所練。
故雲寄相顯真故分能所。
第二發趣果
疏。
一問勝進者。
勝進雖向二地。
修在初地。
亦得名為問初地也
疏。
相及得果等者。
是所得法相。
疏文有三。
初依論釋相。
次出體三再顯法體
疏。
相即方便智下疏出其體。
即同如來加請中三漸次也。
言能所觀相者。
相有其二義。
一相差别故。
二能到地實故名為相。
即觀漸次觀。
即舉障顯治相。
則能所皆相。
二得即證漸次。
三果即修行漸次。
疏又此三者下三再顯法體。
開根本智以成二道。
故不取加行。
言地上加行勝進[日*ㄆ]故者。
如欲入第二起十種心。
此即加行。
而是初地之勝進。
意雲。
勝進既是後得故非方便
疏。
若準論意等者。
今疏意明随地智差别地法。
而論雲成就諸地法者。
所謂信等故。
第二知中有三。
初略舉經意。
二論攝十句下論釋。
三以問攝知。
二中言攝十為五者。
一二二三三四五一故
疏。
行修善巧者。
下論雲。
成壞善巧增長善巧。
非詺能知為方便也。
此五方便地地皆具。
而其随相分别。
初一在于解行位中。
得在初地。
增上在于二地已上。
不退在于八地已上。
盡至十地。
第三增上方便。
亦成德殊勝故。
行修不頓。
初中後别。
故有三句。
餘句可知
疏。
若以相等下第三以問攝知。
于中二。
先以經問攝論之五。
後若攝十句者。
以經問攝經之知。
第三攝報果
疏。
初行後願者。
行亦自分願亦勝進
疏。
謂若施若攝者。
布施本通二利。
今從利他邊。
說問四攝之初已有布施。
何須别說。
答有四意故。
一布施本是自利。
今菩薩行令物仿之。
以舍悭貪故。
是利他攝中布施一向利他。
二布施直論布施。
四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