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流淨不淨。
大種所造故。
由此說無表。
上依小乘次下依大乘。
明表無表。
然唯識示正義雲。
然心為因。
令識所變示色等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
似有動作表示心故。
假名身表。
然因心故識變。
似聲生滅相續。
似有表示假名語業。
釋曰。
唯識但約心變。
即異小乘。
次明無表雲。
表既不實無表甯真。
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
理亦無違。
次下大小乘對辨也。
然俱舍意。
唯身語二俱表無表。
而唯識意。
無表既依表上假立。
是故疏雲表則三皆是思。
若以非色非心而為無表。
則意亦有矣。
故瑜伽五十三雲。
雲何表業。
略有三種。
一染污。
二善。
三無記。
若于身語意十不善業道。
不離現行增上力。
有身語表業。
名染污表業。
所治三也。
若即于彼誓受遠離。
所有身語表。
名善表業。
此身語善表也。
若諸威儀路工巧處一分所有身語表業。
名無記表業。
此身語無記表業。
若有不欲表示于他唯自起心。
内意思擇不說語言。
但發善染污無記法。
現行意表業名意業。
釋曰。
此顯意業亦具三性。
自能曉了。
我今造作如是事業别表。
于後意俱之表名為意表。
意為無表。
如理思之。
釋曰。
故知大乘三皆有表。
廣如别章。
大乘法師法苑中。
十門分别。
一辨名。
二出體。
三假實分别。
四具支多少。
五得舍分齊。
六依他有無。
七四大造性。
八應成差别。
九先後得舍。
十釋諸妨難。
廣如彼說。
疏方便差别者。
心為起業之方便故。
經雲。
與心同生不離者。
業共心生。
生已不離。
此言業行常依心王也
疏。
與等起意識共生者。
俱舍雲。
等起有二種。
因及緣刹那。
如次第應知名轉名随轉。
引論解釋已如六地。
然今此中正同緣等起也。
與所起業同刹那故。
故雲意識共生。
言随其善惡生已即熏成名言等種者。
此文影略。
若善惡熏即成業種。
意識等熏成名言種。
由上有意識共生故。
然要由業熏心。
方成種故雲爾耳。
疏中等言。
等于業種。
言種似能熏亦有二義。
一似善惡。
惡生苦果善生樂果。
二似名言。
所熏第八成異熟種。
能熏七識等。
成名色等種。
上二并言不别生果。
言即不離義者。
結歸于經。
謂業種不離心。
得果不離種也
疏。
四盡集果者。
此下第二對三句。
前二句對果論業。
後句約業差别。
前中此句明業得果不失壞也。
而言得持至果者。
即俱舍得得連持義。
論偈雲。
得謂獲成就。
非得此相違。
得非得唯自。
于相續二滅。
然此得得以持此業。
如券持債故。
古經論名不失法。
中論雲。
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财物。
然大乘雖立有得。
不許有實。
而雲熏習成種。
前句已引
疏。
前念雖滅下。
釋經次第之言。
然有二意。
一即就上因滅果生。
以明次第。
二亦是因即頓熏下。
唯就果中以明次第。
如六地明
疏。
論雲已受果等者。
此句明業得報遲速言過去生報業現在已受者。
且約一相随近以明。
若今世受更是前前所造之業。
即亦得是後報之業。
名為已受。
是則後報之業已潤有報。
未潤無報。
亦應雲已熟已受未熟未受
疏。
更有一理者。
上是六地緣生中。
護外三過中。
此通業無報難。
上論答雲。
業有三義故不受報。
一未造。
二未潤。
三得對治。
前即第二義。
今即第三義。
未造之業即前未作是也
疏。
初二黑白相對等者。
釋論對差别。
然其論經具有四句。
雲黑業白業黑白業。
非黑非白業。
論釋雲。
黑業對白業。
白業對黑業。
不黑不白對二業。
二業即是第三黑白業也。
故雲。
後二漏無漏業。
無漏即亦黑亦白業故。
又今黑黑之言。
全依俱舍。
次下當引。
疏四中初一因果俱惡下别釋。
然以惡釋于黑。
乃是通義。
别者因惡染污果惡鄙穢不可愛樂。
通以善釋于白。
别亦不同。
因白體不染污。
果白則可愛樂故。
然上黑是因。
能招黑果故。
下黑是。
果能酬黑因故。
白因白果例此可知
疏。
謂諸無漏業無異熟故者。
無白異熟故曰非白體。
非染污故曰非黑。
今以無漏非染義可知故。
但雲無異熟耳。
然俱舍論雲。
此非白言非密意說。
以佛于彼大空經中告阿難陀。
諸無學法純善純白一向無罪。
釋曰。
既言純白明非白者。
是密意說。
為成四句。
緻非白言故。
疏雲對上黑白二業立雙非名。
若準雜集。
但言非黑白業。
無兩非字故。
論雲。
非黑者離煩惱垢故。
白者一向清淨故。
然上四業前二因果。
共立黑黑白白。
第三唯就因中立名。
第四亦雙就因果立名。
因明非黑果明非白
疏。
上三有報者。
由約異熟名報。
無漏無異熟故說有三報。
若約果名報。
無漏既有四果。
則上之四句皆名有報
疏。
若俱舍意等者。
為生後釋不許善惡同時故。
此指俱舍。
明約相續非約自性。
然上四句全俱舍意故。
彼論雲。
又經中說業有四種。
或有業黑黑異熟。
或有業白白異熟。
或有業黑白白異異熟。
或有業非黑非白無異熟業。
能盡諸業其相雲何。
頌曰。
依黑等有殊。
所說四種業。
惡色欲界善。
能盡彼無漏。
應知如次第。
名黑白俱非。
釋曰。
上來疏文用論已周。
細尋自見。
謂初二句總标。
次句即前三業惡是欲界惡業。
色是色界善業。
欲是欲界善業。
能盡彼無漏。
即第四業。
彼即前之三業以為所治。
無漏能治之。
謂能盡彼前三是無漏業。
後二句結可知
疏。
餘廣如雜集第八等者。
俱舍之義上已。
具用雜集之義。
大同俱舍。
今更具出論雲。
複次有四種諸業差别。
謂黑黑異熟業。
白白異熟業。
黑白白黑異熟業。
非白黑無異熟業。
能盡諸業。
黑黑異熟業者。
謂不善業由染污故。
不可愛異熟故。
白白異熟業者。
謂二界善業不染污故。
可愛異熟故。
黑白白黑異熟業者。
謂欲界系雜業善不善雜故。
雲何一業亦善不善。
此中不約生刹那相說一種業亦善不善。
然約意樂及方便。
總說一業。
是此經意。
約此二種。
若黑若白互不相似。
建立一種黑白業故。
或有業意樂故黑。
方便故白。
或有業方便故黑。
意樂故白。
意樂故黑。
方便故白者。
如有一人為欲诳他。
先現其相。
令信己故行于惠施。
乃至出家方便故。
黑意樂故。
白者如有一人欲令子及門徒遠危處安。
由憐愍心現發種種身語粗惡。
遂于此時發生雜染。
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者。
謂于此方便無間道中。
諸無漏業以方便無間道。
是彼諸業斷對治故。
非黑者。
離煩惱垢故。
白者一向清淨故。
無異熟者生死相違故。
能盡諸業者。
由無漏業力。
永拔黑等三有漏業與異熟習氣故。
釋曰。
在文易了。
但雲非黑者非煩惱垢。
此揀前黑黑業。
一向清淨者。
揀前有漏善業。
為煩惱所發。
言由無漏業力永拔者。
即苗加行無間二無漏智。
同時思業從智慧說故。
言永拔所拔即三有漏業習氣也。
餘義與上所引俱舍。
一而無二故。
疏總指。
疏因緣差别者。
彰業能為緣。
容因種故
疏。
随田高下有殊令種亦多差别者。
上句單約喻。
下句雙含法喻。
又雲令種差别者。
且約喻明。
如谷子随田肥瘦。
非令種谷而生豆芽。
若約江南為橘江北為枳。
則亦少有變種之義。
然亦疏類非全差别也。
若約法說。
識種無異。
由業善惡識招苦樂。
即令種異也
疏。
出世未集等者。
約凡未能集聖法故。
以釋經文凡聖差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