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夥子人裡面有我,叙事者鄙人,另有三個哥們,分别是楞恩、裡克和布力①。布力的名字引申自他的粗脖子,大嗓門,就像大公牛受驚了哇啦哇啦哇啦大叫。大家正坐在柯羅瓦奶吧的店堂裡,議論着今晚究竟要幹些什麼?這是個既陰冷又昏暗的冬日,陰沉沉地,讨厭透了;幸虧沒下雨。奶吧裡面全是人,喝足了攙上速勝、合成丸、漫色等迷幻藥的牛奶;它可以引領人們遠走高飛,擺脫這邪惡的現實世界,進入幻境,觀賞左腳靴子内呈現上帝和他的全班大使、聖徒,頭腦中處處有燈泡炸開迸發。我們所喝的呢,是“牛奶泡刀”,這種叫法是我們想出來的,它能使人心智敏銳,為搞肮髒的二十比一做好準備,但這故事已經跟你們講過了的。 【①布力,英語的意思是以大欺小,其根詞有公牛的意思。】 我們穿着時髦的服裝,當時時興大腳褲,松垮的黑又亮皮大衣,翻領襯衣内塞着領中,還時髦用長柄剃刀刨格利佛,
《帶發條的桔子》 是英國當代作家安東尼·伯吉斯的一部小說,被稱為是一部對當代世界作夢魇式預見的小說,書中主人公阿列克斯被認為是當代小說中最典型的暴力形象之一,該小說曾經有兩種不同的結尾。講述了在英國未來社會,一個處于躁動青春期的問題少年,破壞社會,無惡不作,被捕入獄後甘願接受一種新型的“厭悲療法”的治療,重返社會後,卻發現自己已與這個社會格格不入,他意識到自己不過是上帝手中的一隻“發條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