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 太昊以來有錢,太吳氏、高陽氏謂之金,有熊氏、高辛氏謂之貨,陶唐氏謂之泉,商、周謂之布,齊莒謂之刀。《通典》 虞夏之币,金為三品。《史記·平準書》 周 太公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铢。《漢書·食貨志》 景王更鑄大錢,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铢。《國語》 秦 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通典》 漢 漢興,患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至孝文五年,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铢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故吳諸侯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史記·平準書》
《江蘇省通志稿貨殖志》 宣統元年(1909)始修,由江蘇通志局主持,缪荃孫任總纂。貨殖志。江南通志貨殖為食貨之一目,今之實業日以發達,金融動關國計民生,自宜專立。農、林、礦、工、商業、物産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廣。